“快看,我驯服了这匹马也,厉害吧!还给它起了个名字叫九青,绝对比你的墨龙还快,找时间,……喂~”
发现杜茗生根本没反应,林夕伸手到他的眼前晃了晃,抬头就对上了杜茗生黑沉似水的冰脸,眼中的怒火却仿佛在燃烧。
倒是见惯了杜茗生的这副表情,毫不意外,但林夕仍不由得一愣,奇怪道:
“怎么啦?谁惹你生气了?不对呀,这里是你的地盘,哪个不要命的敢招惹你呀。”
身后最先赶到的双卫,互视一眼,心里真是同情自己的魁首,还能有谁?除了她大小姐之外,天底下那里还有人有本事把自家的魁首气成这个样子?再说别人谁又有这个胆子啊,哎,双卫在心中暗自叹气。
虽说这些天下来,杜茗生早已习惯了林夕这种粗线条的后知后觉,但是每每事到临头,还是会被她的无辜表情愈发气得七窍生烟,努力压下满腔的怒火,冷声道:
“你说你会乖乖地四处转转。”
“对啊,我哪有不乖啊?我还帮你驯服了牧场里最暴烈的野马呢,你看,绝世龙驹哦。”林夕偏不怕死地又指了指安静站在一旁的九青。
说着,突然发现自己竟然被杜茗生就这么一直抱在怀里,还当着牧场的这么多人,忘了自己还是一身男装,林夕脸顿时飞红,嗫喏道:
“放我下来啦,那么多人看着呢。”说着挣扎着跳下地。
如果不是几次三番地领教林夕大而化之的性情,杜茗生绝对会相信,这丫头今天是打算故意气死自己的,运气再运气,仍是压不住,忍不住低吼道:
“你知不知道这匹马已经伤了多少人?!刚才你差点没命你知不知道?!”
“哦……”林夕闻言有些心虚地低下了头,但旋即又抬头道:
“可是我还不是好好的,你看嘛……”
“你……”杜茗生气得别过了头去,突然目光一凝,盯住了林夕的左小腿,一片殷红!马身子挡着,他刚才竟然没看到!
一伸手将林夕托上了九青的背,低头撕开了小腿上的裤管,一道寸许长的伤口犹在渗着血,迅速点穴止住了血流,头也不回地吩咐双卫取来了水,将双卫递来的白巾蘸着清水仔细擦拭着伤口。
林夕咬着下唇,无语地看着杜茗生为自己清洗伤口,偶尔的疼痛令她皱了皱眉。
清洗完伤口,杜茗生从怀中捻出一个小瓶,长只三寸余,拔去瓶塞,倾洒了些淡黄色的粉末在伤口上,用清洁的白布小心地将伤口包扎好。
其余的人并未有什么反应,双卫却瞪大了眼睛,这药是神医柳七独门的金创药,因为所用药材极为珍贵,醅制过程极为复杂,银龙社上下搜集了近十年才集齐了主要的药材,柳七专门醅制了一炉,也只得了十瓶,这药粉功能可生死人,肉白骨,功效直追少林的大还丹,魁首今天竟然用在这么个小伤口上!
杜茗生收起药瓶,一声不吭地转身走了,留下一干人等面面相觑,搞不清状况。
双卫互相看了一眼,杜云奇转身跟随杜茗生而去,马威则上前向呆呆发愣的林夕道:
“林姑娘,咱们也回去吧。”
“哦,”林夕答应了一声,拍了拍九青的头,道:
“走吧。”
九青听话地举步,缓缓而行,马威则安步当车跟在一旁。
牧场里其他的人,一头雾水,搞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只得也随着返回正厅。
等林夕一行人回到正厅,只见四人来时所乘的马匹已由人牵到了厅门口,杜茗生和杜云奇已等在了马上。见林夕到了近前,杜茗生翻身下了马,将林夕抱下马来,送上了来时所乘的胭脂马,转身又上了马。马威见状忙也上了自己的马。
惟有九青见林夕当着自己的面骑上了别的马,十分的不高兴,气呼呼地用前蹄刨着地,张嘴去咬林夕的马鞍,林夕见状笑道:
“别不高兴啦,跟我们一起走就是了。”
杜茗生也不言语,向牧场众人微一颔首,即调转马头,策马而去。
双卫向林夕摆手礼让其先行,林夕便双腿一夹,胭脂马也绝尘而去,九青紧随其后。
随即双卫向众人抱拳道:
“各位,回见。”说罢,双双纵马离去。
牧场众人仿若张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宇文律带领众人跪送杜茗生一行里去。
*
从牧场回来之后,那个大冰块臭臭的脸上冰冻三尺,想想从落英牧场会山的路上,那个家伙也是一声不吭,当她不存在啊?
不就是驯了匹马嘛,好吧,就算是很危险,可是,她不也毫发无伤嘛,啊,比起她曾经被甩出马背,跌断两根肋骨,在医院躺了三个月的经历,腿上的那点小伤不算什么啦。
哼,可是回山的路上,她跟那家伙一说此事,那家伙的脸就一直臭到现在,真是的,就算是她事先没有告诉他,他也犯不着生这么久的气呀,小气鬼!
林夕一个人闷闷地独自跑到了马厩,九青正在津津有味地啃着青草,回山后,九青就享受到了最高的待遇,头等马厩,和杜茗生的墨龙作邻居,两天下来,九青对自己的新家很满意。
虽然林夕每天都会来马厩,但看到林夕,九青仍兴高采烈地打了个响鼻,绝类故友重逢。一旁的墨龙也亲昵地将头伸向林夕。
看到它们之后,林夕沮丧的心情似乎有所好转,像往常一样,伸手解开两匹马的缰绳,将它们牵出了马厩,到外面的草地上,放开了缰绳,任它们自由地散散步,而自己也随意地坐到草地上,喃喃自语地摇头道:
“人真是太复杂了,为什么不能像动物一样简单透明呢?”
仿佛看出林夕心情不好,九青善解人意地靠到了林夕身边,低头用它大大的脑袋蹭着她的肩膀,林夕回手摸摸它的头,不仅叹气道:
“你说,那个家伙到底在呕什么气呢?没见过这么小气的男人。”
话音未落,一旁的墨龙也凑过了头,林夕拍了拍它光滑的背,因道:
“你的主子真是个小气鬼,天字第一号的小气鬼!哼”
听得墨龙摇头抖了抖鬃毛,而九青望向墨龙的眼中却竟然有了几分戏谑的笑意,更兼打了个响鼻,点了几下头。
天哪,这两匹马分明就是不会说话的人啊,林夕简直怀疑是自己的眼花,一肚子的怨气也暂时被抛到了脑后,呵笑着和两匹马玩作了一堆。
日已西行,天色近黄昏,林夕将两匹马送回到厩里,自己则沿着小路准备回去,迎面见马厩的主管元庆牵着一匹纯白的马过来,好纯的毛色,林夕不由得站住了脚,元庆远远见林夕过来,早就站住,让到了路边,陪笑道:
“林姑娘,又来看九青了?”
“是啊,元主管,有劳你了。”林夕也含笑点头。
“哪里哪里,您的九青和魁首的墨龙相处得好着呢,就是脾气都一样,大得很呢,”元庆对这两匹马也是爱到了家,接着,又轻轻拍了拍身边的白马,笑道:
“这不,又来了一位娇客。”那白马回应似的轻嘶了一声。
……
杜茗生在致远堂的书房里翻着如山的公文,回山3天了,他黑沉的脸色让身边所有的人都小心翼翼,虽说魁首和那位贵客林姑娘每次冷战都是这种状态,但却没有人敢多置一言,生恐不小心成了炮灰,可就太冤了。
但杜茗生这几天是无论如何也平静不下来,不去见林夕,是为了防止自己再被她气死,索性躲在书房一个人生闷气,看公文。但是,烦躁的情绪却让他无心公事,否则书房里的公文也不会堆积如山。
从小被严格练就的镇定功夫,让他早已习惯了喜怒不言于色。但是,似乎那个小东西就是上天生来考验他的耐性的,她总是如此轻易地撩拨到他最脆弱的几根情绪,让他的喜怒轻易地表露。但却从来没有问过自己这是为什么。
推开面前的纸张,杜茗生靠在了椅背上,那个无法无天的野丫头!3天前让自己心惊胆寒的一幕仍是历历在目。那一霎那的恐惧深深震撼着他,更比林夕自谷中峭壁上摔下的那一刻,有过之而无不及,不知道这股恐惧缘何这等强烈。
只一瞬间,林夕仿佛不再是以前的林夕,给林夕治伤的一刻,握着她如雪的足踝,鼻端传来林夕身上淡淡清新的香气,杜茗生清楚地感觉到自己异常的心跳,一时之间,他不知道该如何去面对林夕,面对这么多的陌生感,他只有离开,无言的离开。
长出了一口气,杜茗生挫败地将头靠在了椅背上。
这是所谓的男女之爱么?向来寡欲清心的自己,也会有男女之情么?这是他二十几年的生命中从来没有过的感受,从未想过会拥有的经历。
“林夕……”杜茗生不禁轻轻地重复着那个美丽的名字。
或许后山初见,她那抹笑容便照进了他的心底。想象着林夕明媚的笑容,杜茗生心中一荡,再也按耐不住,起身出了房门。
门外的双卫瑞钉子般钉在两侧,看着这几天一直怒气冲冲,满脸寒霜的自家魁首,此刻竟然恢复了往日的平静,似乎心情还好得很。困惑之余忙躬身行礼。
杜茗生方要开口,只见月亮门里,护山龙之一陶虎匆匆行来,到近前三步,单膝点地,抱拳道:
“禀魁首,玉梅小姐到,刚入山门,说有急事见魁首。”
“玉梅?”杜茗生一皱眉,不解地暗自道,她怎么会来?
随即吩咐陶虎道:
“让表小姐到香榭略事休整,我在归远堂见她。”
“是。”陶虎领命自去传话。
看着陶虎远去,杜茗生略一思索,自己的母亲只有一个妹妹,就是这玉梅的母亲。这个姨妈嫁给翼中武学世家玉家,玉家向来自诩白道中流砥柱,他也素来看那些道学世家不惯,大家只是碍于情面周旋,并无几分亲戚情谊,怎么这个表妹竟然会孤身上山?
按耐住想见林夕的冲动,带着双卫往归远堂而去。
*
林夕愣愣地站在路边,脑中轰然作响的是元庆刚刚的话。
杜茗生有一个指腹为婚的表妹?就是这个刚刚上山玉梅小姐,翼中武学世家玉家的大小姐?只觉得有些天旋地转,大脑一片空白,说不清为什么,林夕只想亲自求证一番。转身往山寨前厅方向跑去,正好碰到两个端茶的丫头,停下脚步问道:
“魁首现在在哪里?”
“哦,林姑娘。”两个丫鬟蹲身行礼,其中一个答道:
“魁首在归远堂,等着见玉梅姑娘,奴婢就是去送茶的。”
归远堂?林夕闻声即向归远堂的位置跑去,一句话从心底冒出:归远堂,不如归去!心没来由的隐隐作痛起来。
远远见双卫站在归远堂的门口,为了不惊动他们,林夕一皱眉,转向往归远堂的后面而去。一抖飞星索,悄悄上了堂后的一棵梧桐树,距离正好,在树上可以透过天窗看到屋里的情形,又不会被屋里的人发现。
爬上树往下看时,只见杜茗生背着手在屋里踱着步,转身时,见他眉眼之间有几分焦急,显得有些不耐其烦。林夕心中一凉,他真的这么急于见到那个玉梅么?
*
林夕在心中劝自己要冷静,电视剧里的这样的情节不胜其数,自己总要看了结果再,再……再怎样?闭上眼,摇摇头,不去想那些假设,睁眼间,看到的便是杜茗生和一个白衣女子相拥的场景,顿时呆住了。
不知道自己怎么下得树,不记得自己怎么走回房间,仿若一抹幽魂般飘进了惜花轩,半响,苦笑着,刻意忽略心中撕裂的痛,但那疼痛却蔓延开来,侵入骨髓,原来心碎是这样的感觉。
林夕愣愣地坐在床前,眼前闪过的,最刻骨铭心的,不是他对她的好,而是他们之间的争吵,而是他那张臭臭的冰脸,是牧场上的那张怒不可遏的脸。
觉得脸上冰冰凉凉,抬手处,才惊觉不知何时,竟然已经泪流满面。
有什么比发现自己爱上一个人的同时,才发现那个人竟早已另有所爱,更让人心碎,心痛?
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轻易爱上一个男人,二十一世纪的她是警队的骄傲,和手下的弟兄们一起枪林弹雨,生死线上滚过,几乎快忘记了自己是一个女人。
自从跌落在后山,一个月来,一点一滴,似乎,一个陌生的环境可以催化爱情,他让她这个异时空的过客有了容身之处。
或许他对她是有情的,但是他也有资格同时爱着别的女人。
他也没有错,是她自己忘记了,这是一个男尊女卑的时代,一个一夫多妻的年代!
她才是这个时空里不和谐的音符,到此时,此地已经无可留恋,那么,又何须留恋?不如归去!
轻轻地离开,就仿佛从来不曾来过,这个时空本就不属于自己,在哪里就都没有区别了,但是,她不要在这里,不要看到他拥着美人前来为她介绍寒暄。
夜色中,官道上,一匹神骏异常的马啼声如雷,仿佛追星赶月,眨眼消失的无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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