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王爷点点头:“听说过,听说吃了包医百病,但是对身体有很强的毒害作用。”
“包医百病?不过是夸大其实罢了。”风吹起发丝挡在眼前,“‘勿忘’,其实是百里府的秘药,历代只有百里家人可以拥有。百里夜妩,因为和夜离交好,所以也把这个药给了他一颗。后来百里府被灭门,那个药也随之消失了,只剩下夜离手里的那一颗还在。”
“‘勿忘’的确有治病的功效,不过那些只是它附带的作用。它真正的效用,其实很简单——就如同它的名字——勿忘者,不要忘记耳。当初父皇对百里府做下了那样世人不齿的丑事,夜离痛苦万分。父皇生怕夜离因此嫉恨与他,就找了喝了可以遗忘记忆的药强迫他饮下,想让他忘记和百里府的一切事情。当时,他在父皇的压力下,不得不喝,但是他也实在不愿意抹去和这段记忆。”
“于是,夜离就用了‘勿忘’,这样即使喝了父皇的药,也依然记得一切过往。但是,‘勿忘’对身体的确有一种非常大的毒害作用,夜离用了,最多只有三十年性命。他的背部,有泣血红梅一般的痕迹,那就是‘勿忘’的标志。”
五王爷惊讶得手都在抖,他把朝华托付给夜离,就是想他照顾朝华一辈子。如果连夜离也命不久矣,他这样辛苦的谋划,还有什么意义?而朝华,又该被托付给谁?这世间,还有其他的值得他信任的男子么?
朝华把五王爷眼里的哀恸尽收眼底,微笑:“别担心。‘勿忘’的这种害处,并非不能化解。只是方法,有点残忍。”
“是什么?!”五王爷再也不能如沐春风一般地安稳,急道。
“用鲜血,而且是夜离的父母或者心爱之人的大量的鲜血,来清洗夜离的背部。唯有此途。”朝华静静道。
五王爷明白了。开始他一直不肯接受朝华,就是怕自己爱她却终究杀了她。而他后来发现自己爱上朝华以后,为了保住她,又找了一个跟夜妩相似的宫女,希望爱上她然后让她死。毕竟,父皇怎么说,也是父亲,而且他是至尊,杀了父皇太大逆不道。
但是朝华还是知道了。她不愿顾忌,她也喜欢夜离,只是期盼相守,不愿经历这样的刻骨的伤痛。所以,她行动了,先用所谓的毒药制住父皇,然后把真正的毒药当作“解药”送入宫中,谋杀了父皇。父皇一死,他的血就可以用,朝华也不用牺牲了——宫中秘术,帝王死了也可以如活着般地保存一段时日以供瞻仰,所以鲜血还是可以从尸体中提出的。
怪不得她说夜离赶走那个宫女,又让父皇提前下葬,是在用自己的生命胁迫她的出现!
朝华知道五王爷清楚了,含笑颔首。是的,在她恢复夜妩记忆的时候,也随之明白了关于‘勿忘’的事情。再结合夜离的行动,当然轻而易举就分析出夜离是自己吃了‘勿忘’。
生死离别的刻骨铭心,已经有过一次了,不能挽回。可是这次不一样,这次有机会,而且父皇是自己的仇人,夜离不能下手,那就自己动手——尽一切努力,与天争命,争取一次幸福的机会。
两个人,不容,再次擦身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