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已经死了?”
“是的。怎么,你重新燃起希望了?”
“怎么可能。”死人是无法超越的,夜妩用她的死,在夜离心里找到了一块永远挥之不去的空地,再也不怕被后来的女人所取代。
夜离一走,朝华就在京城一家普通客栈租了房住下。
不想回府,因为没有夜离的府邸现在是翻了天,那些在府里多年有权有势的管家丫鬟们统统跑出来作威作福,趁着主子不在,你打击我我排挤你,搞得整个府邸乌烟瘴气。如朝华这种平日里全靠着夜离罩着才免于被欺的人,更是首先被压迫的对象,所以朝华索性暂不回府,反正也没人会追究。本来除了王府,去宫里住也是一个好办法,不过朝华是宁愿睡柴房也不愿多在宫里待一天的。
推开客栈的窗户,就能看见正对着的那一片焦土。不难想象这里曾经的辉煌鼎盛,而现在除了满目黑乎乎的残垣断壁,真的什么都没有剩下。繁华尽处,过眼烟云。朝华也试图跟客栈小二什么的套套近乎,打听有关百里府的往事,但是他们都说不清楚到底风头一时无两的百里府怎么就败落至此了。
“朝华,走了!”半柳在外面高声唤道。
“来了来了。”朝华抓起一包小点心就冲出去。京城有专门的济慈堂,收养孤儿。大户人家是每年捐资聊表自家的善心,但像朝华她们这种没有什么钱的就只是偶尔过去帮忙干点活计。而日常负责济慈堂的,是一个身子有些佝偻,但和蔼可亲的老人,大家都习惯称她胖婆。
“我们要先去一趟醉仙楼。胖婆说醉仙楼捐献了两百个馒头,拜托我们拿去济慈堂。”
“两百个都全靠我们搬过去?”朝华吐吐舌头,我的天,希望自己这小胳膊小腿受得了。
醉仙楼提供了两个大麻袋,朝华和半柳赶着往袋子里塞馒头。刚刚新鲜出炉的馒头不仅看着味道不错,而且……很烫手,往往手心一碰,你就恨不得把它们全扔出去。
“噢噢噢……”半柳双手捧着个两个馒头左颠右簸,馒头白晃晃地跳跃着,就是不肯进袋子。手一松一偏,就骨碌碌地滚了出去,半柳伸手去捡,一只脚猛地踏过来,一下子把馒头踩扁,幸好半柳的手缩得快,要不也直接一脚踏过。
“你干什么!”半柳还是那样的脾气,直接红了眼没好气道。一个两文钱的馒头本算不得什么,但这态度不可忍。
“小美人,你这双手如此好看,不该浪费来干这种活。我就是看着心痛,所以才急着奔过来的。你要是心疼这馒头,别说一个,就是一千个我也赔给你。”
半柳最讨厌酒楼里无处不在的见着漂亮女子就随意搭讪的花花无赖,往往没什么学识却偏偏特别爱泛酸,不由吼道:“你少在这里恶心,一个馒头我还买得起……”说着说着,半柳突然发现有些不对劲儿,因为自己虽然低着头没去看那男子,却还是感觉得到那男子的目光没有落在自己身上。而是越过自己,落在后头。
“半柳,退后。”朝华一把拽过她,半柳抬眼,差点尖叫出声,这不是上次在朱雀街故意撞了朝华的那人吗?果然他从一开始就没打算理会自己,至始至终都是在和朝华说话。
“半柳,你先走,去济慈堂等我,”朝华支走半柳,淡笑着直视来人,“阴魂不散,我们又见面了。你是哥哥还是弟弟?”
“是谁有关系么?”来人冷笑一声,“据我所知,你主子最近不在府里。你不利用如此大好机会去做你该做的事情,在外面瞎晃什么?”
“公子,我就算找到了它,你还不是随时随地伺机从我这里夺走。所以我想,我还不如不做,大家谁也不能得到。”朝华的手缩在袖中,摩挲着袖袋里的手帕。那件事之后,朝华就调用了脑子里残存的医学知识,自己配置了简单的迷药帕子,以便防身。
来人脸一沉:“你想放弃?”
“怎么,不可以?我的确想撒手不管了。我倒是觉得你比我有本事得多,你为什么不自己来试试。”
“如果我能够女扮男装混入王府而且没有任何破绽,我早做了!用不着依靠你这个蠢女人!”
“我没见过比你更厚颜无耻的人,把利用摆在明面上!”
“我警告你识相点,趁府里最近混乱,这就回去,好生查找……要不凭你的这点本事,要你死易如反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