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红色计程车停了下来。
车门一开,一位身着黑色西装的…嗯,少年走了下来。
付过车费,气质冷冽的少年透过名贵墨镜,看了街道对面卖火烧的小店一眼,特别注意到了靠窗的座位已是空无一人。
少年不带温度地一笑。俊美白皙的面容,此刻泛起危险的表情。
大门口标着“未成年者不得入内”的警告牌。
从兜里随手抽出张百元大钞塞给保安,少年就走进了在白天也是昏天黑地的地下舞厅。左右看了看,他径直向吧台而去,要了一瓶啤酒,坐在吧台边用目光不动声色的扫遍全场。
“你十八了?”
一个吧仔凑了过来。少年摘下墨镜,不耐烦的道:“要不要给你看身份证呀,大哥?”
“不用不用。”吧仔忙说。见他这副样子,不由得又道:“你看上去真是年青呀。太令人羡慕了,我也十八,怎么看上去像二十八呢?”
“话多的人总显老,因为脸部肌肉运动太多,新陈代谢快,就会长皱纹。”少年喝了口冰凉的啤酒,语气虽一本正经,但仍能听出有恶作剧的意味,“有没有人说过你很多话,嗯?”
吧仔挠了挠头,不好意思的道:“他们……都这么说呢。以前我们开会的时候,大家总要提前警告我:不许说废话!实在憋不住了,也得等别人说完我再开口。可是,一般这时候都没什么好说的了,我只好把他们说过的话再重新说一遍。然后他们就会说,我最好以后都不要再发言了。所以现在只要一开会,我就只能在一边旁听。”
少年闻言,抬头,直勾勾地看向吧台里的男生。
此时,就着昏暗的光线,吧仔才发觉:这少年,竟是俊俏非凡的人品。
精致完美的脸庞,像是在算计着什么似的盯着他。
被如此美丽的人儿直盯着看——虽说是个男生——吧仔觉得脸有点发烫了。他不自然地清了清嗓子:“咳,我说——”
“决定了,就当日行一善!”
少年突然间笑得灿烂,豪气万千地道:“喂,爱说话的!反正我马上要离开这个城市了,今天就让你说个过瘾!不管是什么,能说的,不能说的,丢人的,光彩的……你就可劲儿说好了。我来当你的听众,免费的喔。不过,为了不惹麻烦,我们来约个条件:谁都不要问对方的名字。就这么着,出了门,咱谁都不认识谁,怎么样?同意就快点说好——我,可不是天天有这么好心当人情绪垃圾桶的喔。”
他一气说了一大堆。
吧仔过了好几秒钟才反应过来,弄明白他的意思。
他的话,虽然让人一时摸不着头脑,但目前最重要的一点是:任谁,也无法对面前这张纯真善意如天使一般的笑脸说——“不”。
吧仔,大喜过望。
于是,一幕酒吧客人与吧仔聊天的情景,开始在吧台边上演。
这场面,看似平常普通。
但是,如果有人精明剔透,且用心留意的话,那他依然不难发现,虽然谈话中滔滔不绝的人是吧仔,占主导的,却是好像一直在专心倾听的少年。
他,技巧性地牵引着话题;适时做出虽少,却都恰到好处的回应;不动声色地让吧仔在不知不觉中,告诉自己想知道的一切。
在极短的时间内,少年对玫瑰夜总会内部的熟悉程度,已和呆在这里两年有余的吧仔不相上下了。包括房间布局,室内装潢,人员分配……等等,等等。
吧仔在谈话期间产生过的疑惑,被少年以巧妙的掩饰,外加少许表情诚挚的解释所化解。就连最后的一点担心,也在少年那句“很快要离开这个城市”下,烟消云散。
吧仔甚至提到了现下已秘密在夜总会工作人员之间传得沸沸扬扬的“总经理花边新闻事件”。
现任玫瑰夜总会总经理叶开前,是董事长的独生子。为人虽鲁莽有余,倒也不失几分豪爽仗义,所以在道上也是小有点名气。就在一个月前,他出了次车祸,伤得不轻。本来,是要严惩肇事者的——连法院都去了。那家的女儿跑来苦苦哀求。他一个大男人,又不缺那几个钱花,见对方可怜,也就算了。谁知,那女孩就此认定了他,三番四次地来找。总经理为人正派,对方又是个小女孩,才上高二,他自然不会和她一般见识。就在昨晚,他正苦口婆心地劝她的时候,突然,来了一大群仇家,把两人偷袭了。不但如此,对方竟然还把女孩劫走了。总经理一人和几十个人对打,虽身手了得,无奈对方阴险狡诈,以少胜多。他身负重伤,仍念念不忘那小女孩。他说人在江湖,最重的是个“义”字。于情于理,他不能让人伤了那女孩,所以要手下尽快去寻找女孩。同时他还放出风去,对昨晚的仇家宣告:所有的事,尽管冲他来好了。哪怕要多少赎金也不打紧,只求把女孩完完整整送回来。这一举动,引来道上赞誉一片。就算开始不知道他是谁的人,也纷纷夸他是如今极难得的,在江湖上讲道义的年青人,连非亲非故的人也这么有情有义云云。
“哇——”少年神态惊讶,“听你这么一说,连我,都要崇拜这位叶大哥了——简直太酷了嘛!不过,按你的说法,昨晚这里应该有场帮派火拼呀。怎么不见多大动静呢?”
吧仔道:“这,你就不知道了。首先,这里有道上一位大人物——赫赫有命的赵哥罩着。再来,我们这家夜总会,是姓叶的——叶氏,知道吗?什么来头?那是连市长也要给三分面子的豪门世家。这一带,全是我们夜总会的势力范围。放平常,谁敢来这里放肆?就是警察,也是睁只眼,闭只眼。要不是昨天那些人耍阴招,打了人就跑,前后不过几分钟的事,而我们叶哥,这位硬汉,让他们打得是遍体鳞伤,仍然咬牙坚持着,到最后终于不支晕倒,整个过程一声也没喊,他们能就这样跑了?心疼得叶哥他干妈都说:那些人,就是看准了叶哥为人仗义忠厚,吃暗亏也不言语!唉,最可恶的,那帮小人临走前,还把叶哥身上的钱洗劫一空!那是夜总会一天的赢利,少说也得几万呢!”
“几万?人民币要多厚一沓?看来,叶哥不但厉害,连裤兜也是非常人所及的大呀。”
吧仔一愣,抬眼望去——少年的神情,不像在玩笑。
“我的意思……叶哥,是在和女孩谈心时遇袭的吧?想象一下:明月,清风,美女在侧,叶哥——挎个装钱的大皮包?未免不太雅观。何况,是叶哥这样怜香惜玉的人,又在做这么一番语重心长的教育,他更不可能如此罔顾形象。但你又说了,是夜总会一天的赢利。前一天的嘛,他实在没理由一直揣在身上——就算不存进银行,也该放入保险柜才对。不过,要说是当天的嘛——”少年拉长了声音,费解地道,“也不太对劲呐。”
“这话又怎么说?”
“你想嘛:那女孩是学生,叶哥总不会要人家半夜两点跑来谈心吧?但你们这里可是两点关门的。也就是说,叶哥和女孩谈心的时候,肯定还不到你们打烊。不到打烊的时候,你们夜总会当天的赢利就能结算出来已属不可思议——这也就罢了——但是,这钱款,怎么也无法被换成一张轻薄短小的支票吧?由此可以推断,叶哥必然拥有超过一尺长的硕大衣兜。否则,他根本不可能随身携带数万元的人民币。而且还得是百元面值的。”
吧仔哑然半晌,道:“你说得好像有点道理。不过总经理……好像没有特别定制带有特大衣兜的服装。”
少年崇拜地道:“看来叶哥,分明是深藏不露的高人异士。昨天肯定不只几十,起码也要有数百个人来偷袭他才能得手。没准儿,他还会少林寺的缩骨神功——不然怎么可能天天带着比砖头还要大的东西,又这么久都没叫你们这帮人看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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