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无事飞至曼影湖畔,小英正在树枝上发呆。秦绛晚一靠近,小英瞬间翻身绕过树干,飞至树顶。
秦绛晚被他突然的动作吓了一跳,移到树外看他想干嘛。树顶上的小英看到一张仰起的小脸,原来是晚晚……顿时满脸黑线。她每次都是一身红裙,刚才他只见一个黑影,还以为是坏人。
“晚晚,你这个胆小鬼,几个黑衣人就把你吓得连打扮都变了。”
“你才是胆小鬼,跑得比狗还快……”
两人又坐回树枝上,秦绛晚掀了帽子,露出一头黑发。
“不过小心点也好。”
秦绛晚点点头。
“上次那几人为什么追你?”
“……他们要抢我的东西。”
“什么东西?”
“……可以不说吗?”说了,他就知道她是谁了。
小英不经意地看了她的项链一眼,说道:“不说就不说吧,你自己小心些。”
“嗯。”
“你的火系七级仙术可以瞬发?”想不到她控制元素的能力这么强。
“嗯。”
“遇到坏人不用怕,一般人打不过你的。全杀掉就行了。”
“……你还说,都是你!你自己那么厉害,自己杀掉他们不行吗,干嘛骗我!”
“杀人这种事,一回生二回熟,你总要习惯的嘛……”
看到秦绛晚瞪大了眼一副又要揍他的样子,他连忙说道:“不是不是,他们三个都是五级仙术师,我一个人要困住他们已经很难了,哪里还能用别的仙术嘛!”
秦绛晚哼了一声,没什么可说的。其实小英说得对,她将来要跟爹爹去杀精怪,迟早是要杀来杀去的。
“我开始修炼其它三系仙术了。”秦绛晚说。
“其它三系?”全系?“你能感知全系元素了?”
“嗯。你不是也可以吗?”
“嗯……”她竟然已经有神阶精神力。精神力修炼到仙阶七级,并不是量变就能引起质变的。一般人到了仙阶七级,就无法再进步了。他自己也是修炼天才,五岁已经修炼到仙阶水系七级。但他用了三年,才领悟到神阶精神力。
“风系有什么问题可以问我。”
“好,谢谢!”她朝他灿烂一笑。
他也笑道:“你要三系一起修吗?三系的元素特性不同,不会混乱吗?”
“当然是有分先后,不过我打算先把三系的移动、幻化和穿透先练好,其它技能以后再练。”
小英想了想,她现在也不急需技能,这样也可以。
“晚晚,这几百年来,仙术师的水平差距越来越大。有些人练到仙阶五级仙术师便再也不能前进,精神力也无法突破到神阶。但一旦精神力过了神阶,仙术能力便能上升到另一个高度。你天赋过人,好好修炼,将来一定是数一数二的人。”
“那不是很多人都能修炼成神?”
“……当然不是!神拥有储存元素的能力,你以为各个都有机缘?”
“什么意思?”
“……要修炼成神,除了需要强大的精神力能控制元素,还要知道储存元素的方法。神是天地灵气孕育而生,我们凡人要修炼成神,很难的。”
“啊……”秦绛晚不由得有些失望。“我还以为我能修炼成神呢。”
小英伸手捏捏她的脸:“你?你那么肥怎么当神?。”
“我会变瘦的!”
“……你怎么知道?说不定你会越来越胖,越来越胖……”
小英已经做好准备,等秦绛晚一发怒就跑。谁知秦绛晚暼了他一眼,很鄙夷地说道:“我就是知道。”
两人又聊了一些修炼仙术的事,待秦绛晚困了,才各自散去。
时光如水,平静无波的日子让人感觉不到时间流逝,一转眼便过去了四年。
这四年说来也奇怪,巨型精怪仿佛从来不曾出现过一般,再也不见踪迹。大批仙术师进入森林探险,也从未遇到巨型精怪。但毗邻森林的各国皆不敢掉以轻心,纷纷派兵驻扎。
秦绛晚见精怪的事与爹爹无关,也不再关心,只一心修炼仙术。不知道是不是她散播的传言起了作用,反正也没再遇到黑衣人。
如今天下太平,她又是王府郡主,住在京城,仙术根本无用武之地。但她对冥界大陆非常好奇,仙冥大陆桥出现的时候,她一定要亲自去看一看。据说仙冥大陆桥会出现在圣山之巅,别说圣山了,光是森林,没有强大的法力根本就无法通过。所以她仍是非常专注于修炼。
第一果然如小英所说,练到水系七级仙术师后再也无法有所突破。个人资质有别,秦绛晚也不要求他练上神阶精神力,只是命他必须将仙阶技能全部练到瞬发。第一以前跟着轩王,常常有任务要执行。跟了秦绛晚,除了不时上街逛逛,根本没别的事可做。所以秦绛晚修炼的时候,第一也修炼,慢慢的水系技能施法速度都有所提高。
秦绛晚修炼风、水、土系的仙术,速度与修炼火系仙术的速度完全无法比拟。她几乎能与火元素心意相通,但与其它三种元素却没有那种感应。还好她精神力强大,修炼的时间也多,所以进展也不算太慢。她的水系仙术有第一指导,风系仙术有小英指导,移动、幻化、穿透技能都已经能达到她自己的要求。土系仙术进展稍慢,但也已经在练习穿透。
秦绛晚开始进入发育期,长高了不少。她人一长高,果然瘦了下来,已有窈窕女子的纤长身姿。她原本肉嘟嘟的小脸一瘦,连双眼都显得大了许多。只见她发黑肤白,一双墨色远山眉,杏眼明亮而灵动,唇鼻不大不小,正配那一张鹅蛋脸。她虽不是绝色美女,但她天真又爱笑,一笑起来,眉眼弯弯,毫不做作,自有她独特的明媚气质。
秦绛晚喜欢穿红色,她肤色天生偏白,红衣最显俏丽。开始她各色衣裙都有,后来王妃看她只爱穿红的,其它颜色的衣裙都只备一套,其余全做红色了。这些年她长身体,每年都要缝制新衣,除了普通衣裙,还会特别做几件黑色连帽披风。
王爷早知道她喜欢到尽欢楼听书,有第一陪着,也不甚在意。这几年,他这个女儿都比他厉害多了,他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只是她渐渐大了,抛头露面似乎不太好。他正在考虑要不要让王妃给她准备几块丝巾遮脸。
话说这天又是秦绛晚与小英的十日之约。秦绛晚穿上她的黑色披风,照旧从窗子偷偷出去。此时已经入冬,她的小披风由雪跃鸟的羽绒制成,帽檐有一圈黑色绒毛装饰,极其华贵。夜晚风大,刮得她的小脸有点僵硬,但并不感到寒冷。
曼影湖畔四季不变,一个青衫男孩正倚在树上等她到来。男孩浓眉大眼,深棕色的长发半截挽做发髻,潇洒少年,和秦绛晚一样眉目带笑。他比夏天多加了一件长衫,领口有一圈白色绒毛保暖,虽是随意地倚着,也不掩其器宇轩昂的气质,一看便是名门公子。不过这几年秦绛晚长了不少,相比之下,他倒是没怎么长高,秦绛晚已经有他胸口高。
“小英小英!”秦绛晚飞到树枝上,伸手把披风上的盘扣解开,一翻手长袍已经罩在小英头上。
“晚晚!”小英扯开长袍,抱怨地丢回给她。“你弄乱本少爷的头发了。”
“乱就乱,除了我又没别人看你。”
“……”
两人说了一会闲话,小英突然问道:“晚晚,我们都认识四年多了吧。”
“对呀,怎么啦。”
“过几天就是我十四岁生辰了。”
“嗯,今年想要什么礼物?”她可是年年都有给他送礼物的。
他笑了笑,捏捏她的小脸:“自己想,大笨蛋。”唉,这脸没有以前捏起来舒服了。
“那好吧,我回去想想,下次带给你。”
“那个……我过了生辰,就十四岁了。爹让我开始接手家里的生意了。”
“你家做生意的?卖什么的?”
“……这不是重点!你听我说啦!”
“……你说……”
“我家生意规模挺大,许多商铺在别的城镇。我以后不会常在赤城了。”
秦绛晚笑容一僵。
“所以……你以后不能来见我了?”
小英满意地看着她的表情,她要是敢无所谓,他就……捏肿她的脸!
“不是不能见了,只是不能常见了。我有很多要学的,也许会很忙……但是我每个月都回来看你一次,好不好?”
秦绛晚不高兴地叹了口气:“一次……”
小英看她微微嘟起的嘴,心情颇好。虽然他也舍不得她,但是他必须强大,必须足够出色,才能……
“喂,你好像很舍不得我哦!”
秦绛晚确实舍不得他,但看他一张笑脸,一点都没有舍不得她的样子,又不想让他太得意。“跟狗相处久了也有感情,更何况是人!”
他也不恼她,她什么心情全都写在脸上,他还不了解她?
“晚晚想什么时候见我?初一好还是十五好?”
秦绛晚嘟着嘴,很无奈地接受了他的安排。“十五吧,满月的时候,这里最漂亮。”
“好。”他朝她笑道:“不论发生什么事,每月十五,我一定回来找你。”
“好……”
“还有啊,晚晚,我不在的时候,你不准跟别人玩!”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只有你一个朋友。”她又不满地哼了一声。
“那不准交新朋友。”
她去哪里找新朋友啦!这个小英真是讨厌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