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岗共有土匪兵两百七十人,组织结构是这样的:除了徐氏夫妇,全部人马均分成红黄蓝三组,每组九十人。大迷糊是红巾组的头目,虽然平素稀里胡涂的,但胜在勇字当先,敢打敢拼;黄巾组的头目名叫何三刀,本是屠夫出身,以凶狠见长;蓝巾组的头目就是我在津河谷遇见的刘雄,此人的特点是轻功好、脚力快,因此许多重要行动都由他亲自去侦察。徐娘子还告诉我说:全岗的弟兄们虽是匪类出身,算不上是劫富济贫的豪杰,但也从不打穷人的主意,并且只以劫财为目的,绝不滥杀无辜。
我疑惑地道:“不是我质疑大姐的话,可我昨天真是亲眼见到与我同行的伙伴被杀,不知道是不是有人背地里为非作歹……”
“春妮儿!去把刘雄叫来。”看来这徐娘子是个雷厉风行的脾气,她对我道:“昨天是刘雄带人去的,等我向他问个清楚。如果有人胆敢违犯岗规,我定要扒了那狗娘养的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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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刘雄解释后,我方才得知,原来之前杀我随从的一伙强盗就是小驰寨的人马,刘雄他们到时,我的从人们都已死了,蓝巾组只不过是把我和财物从小驰寨的强盗手中劫了下来。两帮之间为抢货素来不睦,械斗在所难免,蓝巾组杀的都是对方的强盗。
事后,我经过分析得出的结论是:招祈渲雇佣了小驰寨的土匪杀我,只是他没有料到半路会杀出个程咬金,石人岗的介入使我虎口余生。既然岗上的人都误以为我是奶妈出身,那就是说没人知道我的真实身份,我只要继续假装下去,应该会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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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早餐时,徐娘子忽然道:“呆会就要举行结拜仪式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姓氏呢。”
我想了想,道:“阿珍是我做奶妈那户人家里的老夫人取的,只为叫着顺口,其实--我的本名叫做余恨水。” (注:余--取‘我’之意,水--取渲字的部首‘氵’)
的确,应该和过去告别了,我再也不想当什么甄家大小姐、招家大少奶奶,那些都是由甄甜儿那里继承而来的,是外力强加给我的。顶替着别人的身份,焉能活出自我?事实上昨儿一天的功夫,我已经凭借自己的努力换得了新的身份,我不需要再当甄甜儿了,所以从今日起甄甜儿已死,我--就是无常派第七代弟子、石人岗二当家的余恨水。
古时代的结拜之谊可以比拟一奶同胞的亲情,因此虽从昨天晚上我已开始叫徐娘子做姐姐,但正式的仪式还是必不可少的。在早餐过后,徐娘子携我在聚义厅的关帝像前焚香磕头正式结拜。向天起誓之时,我在心里承认,自己愿与她结成姐妹有些许利益成分的驱使。我并不是真的稀罕做什么二当家的,首先我还是敬重她的为人,如果换做是一个卑劣品性的人,纵使给我个一品大元做,我也是不肯的。我指的利益是天下之大,目前却无我容身之处,我急需一个‘家’安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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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娘子召集了全岗的喽罗们排列在厅前,为我举行入岗仪式。
由于很多人都骨折了,所以场面看上去不那么整齐,有柱拐的、有吊着胳膊的、还有互相掺扶着的……唯一一致的是众人手里都端着一大碗高粱酒。
徐娘子向大家朗声道:“昨日与塞上红魔一战,诸位弟兄们都在场,期间的凶险不必再提,这一仗很多人都受了伤。但我得说,这一仗打得值!因为它让我结识了一个人——我的义妹余恨水。如果不是她,今天我许三娘恐怕也不能站在这儿同弟兄们开怀把盏,义妹的智勇双全各位都见识到了,多余的废话我就不说了。现在我要宣布的是:打今日开始,余恨水就是石人岗的二当家,以后诸位弟兄要象尊敬我和不痴一样尊敬她。”
二百多人齐声应道:“是!”
徐娘子率先割破中指,点了两滴血在供桌上的酒碗里。我看得出来她待我是一片挚诚,这是我穿至古代第一个如此器重我的人,真是令我大为感动。受她的感染之下,我也忍痛自行割破了手指,在那只酒碗滴了血。
她将酒分成两份,递给我一碗,道:“义妹,你姐夫正卧床休养,我也即将临产,以后岗里的大事小情就得劳你多费心了。”
“自家姐妹,说客套话就见外了。”
“好,”她举起碗道:“干了!”
我忙提醒她孕妇应该忌酒,她朝我爽朗一笑,“人生得一知己,死都无憾,还管它什么狗屁禁忌呢,休要拘泥,来,喝!”说罢她仰头豪饮起来。
对呀,偶尔放纵一回又有何不可,“好!那恨水就与大姐及众弟兄喝个痛快,大家一起来,一醉方休!”我豪气顿声,屏住呼吸一饮而尽。
场中的大迷糊见状,忽然高喊:“二当家的好酒量!二当家的女中豪杰!”众人连声附和。我的情绪也被他们调动的高涨起来。
今天真是我来古代以后,度过的最愉快的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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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议徐娘子:凡是腰胁受伤的一律卧床;能拄拐的就负责每日零星的杂活;腿脚好的编成一队,每人自备一个穿戴整齐的稻草人,隔日在山腰固定位置值岗:没有受伤的人就多辛苦一下,设成流动岗哨,增加巡视频率,预防小驰寨偷袭。
没想到刚过中午,刘雄便从山下送来好消息,小驰寨居然在昨夜被官兵围剿了。徐娘子连声称奇,青岭位于京城与闵州交界,属于三不管地段,多年来土匪帮与官府一直相安无事,怎么没有丝毫征兆,说剿就剿了呢?不管怎样,心腹大患一除,全岗还是人人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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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地形、人员情况花去了我一白天的时间,我的精神一直处在亢奋状态。待晚上回房准备休息时,我方才想起了‘鸟巢’里的大师兄。
师父和师伯八成都没有回来,因为一整天并没有人用传音入密来打扰我。我那可怜的大师兄怕是饿红了眼,给他吃什么呢?要不要去偷几只鸡蛋,可应付得了一时,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师父她们还不知道要何时回来,如果多拖上几天,厨房少不得会发现端倪。
嗳!有了。我脑子里冒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
天已擦黑,我独自提着灯笼和一只羊皮水袋悄悄地溜到了后院的马厩。真是马无夜草不肥,马老娘猎豹正在黑灯瞎火中大嚼着草料,我举灯向厩内照了照,小黑马卧在里边休息,它没吃奶真是个大好的机会。
我先向马老娘鞠了一个躬,然后开始同它打着商量,“是我!还认不认得?我跟你主人很熟的,昨儿还一起蹲在这儿聊天--不好意思,江湖救急,你分一点儿马奶给我好不好?我保证不会让你吃亏,回头多喂你点豆子下奶。”
马老娘打着鼻响,并不想搭理我,我嘻皮笑脸道:“‘无声乃认可也’,那我就动手了。”
我学着徐不痴昨天饮马的样子,用手在马老娘脖子上的鬃毛上轻轻地梳理了几下,它看上去似乎很受用。妙!看来这法儿奏效,我壮着胆子哆嗦着腿肚子,战战兢兢凑到它的旁边,先用手触了触它的肚子,它好奇地转过头用马眼瞄了瞄我。
我顺着它油黑的皮毛的方向一遍一遍的抚着,早听说‘顺毛驴’不会发脾气,心想驴跟马五百年前是一家,大概它也是这个脾气。
谁料我刚将皮袋凑近它,它便抬起后蹄向我踢来,幸好之前有师伯女子三脚的前车之鉴,我竟利落地躲开了它的蹶子。虽然躲开了,可还是惊出了我一身冷汗。
它现在不肯合作也难不倒我,我早有准备。趁它又低头吃草的功夫,我从袖筒内迅速地抽出准备好的麻袋套到了它的头上。
最终,我顺利地挤到了一皮袋的马奶,为马老娘扯去了麻袋后,我喜滋滋地跑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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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不其然,师伯真的还没回来,我到了‘鸟巢’之时,纳兰飘血还面罩锦帕孤单单地倚在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