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丞相一心想让爱子能够进去学习,一时充实自己,好为将来谋朝篡位打好根基,二是发现才德之辈收为己用,还是为将来谋朝篡位寻得良将学士。
洞晓爹爹想法的莫乱当然不会着了道,但是今日在街上看见那貌美如花、俊朗似玉的景王爷,莫乱突然意识到,在这太傅监中应该会有不少博学枭雄之辈,如果常常进出,在里面觅得良人,等将来老爹翘辫子,他就卷铺盖走人,管他什么谋朝篡位还是号令天下,都拦不住他想要平平安安的过小日子的决心。
看见莫乱笑的奸诈,常瑜也笑的别有用心。
“早知道一个男人就能搞定你,我就多找些美男子在你面前晃晃,免得莫丞相一天到晚的催我跟你说这事儿。”
常瑜探头看了看楼下那已经消失的身影;的确是二八男儿,不管是气度还是扮相,都是上上之选;只是可惜,莫乱打错主意了,男人怎能喜欢男人?
“别把我说的跟花痴一样,我只是突然发现,去太傅监里学习和继不继承衣钵是两回事,以前傻,脑子一根筋;想清楚了也就那么回事。”
莫乱说着,就从怀里掏出一向不离身的玉骨折扇,一柄玉骨扇就半合起来,颇有节奏感地轻敲着左手掌心,常瑜当然知道莫乱的这个毛病,算计人的时候未必敲扇子,但敲扇子的时候定然在算计着人。。
世人都以为,天下第一佞臣的儿子是个每天好吃懒做的软蛋,但是谁又知道,在这服弱质芊芊的外表下,藏着一颗怎样韬光养晦的灵魂;十五岁的莫乱是京城里数一数二的美男子,家世好,出身好,背景更好,但是他却将记忆留在了十岁那年,他亲眼看见只有六岁的莫胡是以怎样的手段在城郊观音庙,从十个悍匪的手里救出一个哭天抹泪的少女;这也就是他为什么跟莫胡成为莫逆之交的真正原因;他喜欢跟聪明的人打交道,尤其是,喜欢隐藏自己聪明的聪明人,他更喜欢接触。
跟常瑜在春江楼里呆了一上午,下午回家后,躺在床上,感冒加重。
说话的声音没有以往的娇柔,而是带着暗哑的颓废;小鸽子拿出蜜饯要莫乱含着,然后就招呼着一屋子的下人们出去忙活着熬药,做药膳。
老娘来了,一脸的担忧;但是莫乱还是看见了在娘亲细白的脖颈上的娇红的吻痕;瞥了一眼有些羞答答的老爹,真是为老不尊,多大的人了还学年轻人来这一招。
“小乱,有没有好一点?嗯?你要吃什么娘要厨房做。”
娘亲拿着一块干净的帕子擦着莫乱有些发热的额头,眼神中的担忧十分真切。
“没事娘,就是伤风感冒而已,休息两天就好了。”
莫乱抓住娘亲香软的小手攥在掌心里,淡淡的一笑,带着病态的美。
“乱儿,爹要人将上次进贡的百年人参给你熬成汤,你喝了就好了。”
莫丞相看见唯一的儿子病成这样,虽然知道死不了,但还是心疼。
“别,爹;参汤喝多了我会流鼻血。”
想起上次他也是感冒,老爹端了一大碗的参汤,说一喝就好;但是到了半夜,感冒是好了,可鼻血狂流不止,差点弄得小命挂掉。
急的娘亲拿着荆条满园子的追着老爹喊打喊杀,最后要不是他拖着快要挂掉的身体出现,老爹一定会比他先死。
事后,这件事情传的满城风雨,从此以后莫丞相就将这“怕妻如命”四个字,彻底坐实。
这场病,来得快,去的倒十分慢。
中间好几次莫乱都在房子里快要呆的发霉了,可是想起御医的交代,他还是乖乖的窝在床上,闲了翻翻春宫图,实在无聊到不行了,就要人在外面抓几只蛐蛐进来,一堆人凑起来斗蛐蛐,玩斗鸡。
直到半月之后,在小鸽子恨不得将冬衣都披在他身上的时候,莫乱才慢腾腾的又一次走出丞相府,出现在春江楼的雅间里。
常瑜的办事效率一向很快,在莫乱静养的这段时间里,他就已经将莫乱的话一字不拉的带给了莫丞相。
想到老爹欢天喜地的冲进他的屋子,那爽朗的笑声和灿烂的笑脸,莫乱的心里就有些愧疚。
爹哇,不是孩儿不听你的话,而是孩儿就算是穿越了也不敢忘维和警察的使命,不想当国家里的蛀虫,翘人家的位子自己当皇帝呐。
雅间之内,依然是华贵异常;只不过现在是莫乱半躺在水晶帘子后面的卧榻上,常瑜坐在靠窗户的椅子上,有一点没一下的说着,“我替你打听了,景王爷的王府里还没有王妃,通房丫鬟倒是有几个,但这也足以证明,他喜欢女人,不喜欢男人。”
莫乱眯着眼睛,光洁的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都怪小鸽子在他身上穿这么多衣服热死了,现在发汗又不敢脱。
“所以咧。”
粉润的嘴唇微微一翘,声音散漫慵懒。
“你还没明白吗?小乱,在琉璃国跟男人在一起,可是会遭到唾弃的。”
“你放心,我不会做出让莫家蒙羞的事。”
说了老半天,这个家伙还以为自己瞧上景王西宫月了吗?
不过,想到那骑在骏马上,一身青色锦服,十八岁的少年郎君,白蟒箭袖,束发银冠,一颦一笑之间,端的是面如孤月,色若春晓之花;再加上他常年在外驻扎封地,身上那股在军营里锻炼出的霸气和紧敛,还真是吸引人。
听见莫乱的回答,常瑜高高悬起的心终于落下来;就知道这小子只是嘴上玩玩,要是真让他跟一个男人上床,恐怕会哭着滚下来吧。
想到这里,常瑜就有些羡慕的看了一眼那面色苍白,纤弱娇嫩的男子,真是可惜了可惜了,要是个女子,绝对倾国倾城。
就在房间两人各想心事的时候,就听见外面突然传来一阵吵杂声;接着,就是少女的哭喊和老人的求饶。
难得出来一趟,还遇到这种烂事;莫乱轻咳了一声,站在一边伺候的小鸽子就忙走出去;过了一会儿进来,身后居然跟着一个卖唱女和一位已经年过六十的老人。
尊老爱幼一直都是莫乱的美德,就看他想也不想的居然舍得离开身下柔软的卧榻,从帘子后面走出来,手中端着一杯清茶,轻抿了一口就瞧见常瑜要死不死的眯着眼睛等着看好戏的样儿,道:“怎么回事啊?”
卖唱女八成是见过莫乱,所以当她看见从帘子后面走出的人居然是这位大公子时,就忙跪在地上不停地磕头说:“公子,莫公子,求你救救奴婢,奴婢不想嫁给钱三当十八小妾。”
十八小妾?
这男人是种猪吗?
莫乱忍住快要翻白眼的冲动,看着刚好从外面走进来的大胖子,就看那人颠这个大肚皮,脑满肠肥的晃动着手上硕大的珠宝,在看见屋内是莫乱后,还是客气的躬身行礼。
“莫公子,打扰您的雅兴。”
“哦,是钱老板啊,近来家宅可安宁?”
这个钱老板是做珠宝生意的,仗着家里有些钱常常喜欢流连酒楼妓院,看见喜欢的女人就会拉回去逼人家嫁给他;这种男人,简直连种猪都不如。
“莫公子挂心,一切还好,一切还好。”
钱老板见丞相府公子都认识他,立马得了劲儿,趾高气昂的看着跪在地上哭哭啼啼的卖唱女,一眼讥讽。
“是吗?既然家宅一切安好,那莫乱还是劝起钱老板不要多生事端,因为如果你敢将这名女子带回去当你的十八小妾,我敢保证,从此钱府不得安宁。”
莫乱话音刚落,就看见原本还站的直直的钱老板突然跪在地上,一脸紧张惶恐,连手上的珠宝掉了一地都不敢捡。
卖唱女见莫公子主动帮她,千恩万谢的不停磕头,就连那六十多岁的老人也不断的叩头,老泪纵横的样子看着也很让人心酸。
“你是叫小桃红还是小月红来着?”
莫乱在脑海里使劲的搜刮着古代卖唱少女的名字,电视上不都这么演么,翻来覆去全部都是这些名字。
“回公子的话,奴婢叫小粉红。”
“噗。”
一口茶水被咽下去,莫乱生生的被呛得差点翻白眼挂掉;跟在莫乱后面的小鸽子忙上前拍着公子的脊背,一脸担忧。
小粉红?
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名字。
“呵呵,小粉红啊;你还是回家吧,以后要是钱老板还是要你当他的十八小妾,你就到丞相府里,我丞相府中虽然金子银子很多,但外人不知道,其实美女也很多,我会亲自给钱老板找一个娇滴滴的美娇娘,嫁给他当十八小妾。”
莫乱说着,还不忘瞪了一眼战战兢兢的钱老板,那凌厉的眼神,似乎并不像一个十五岁少年脸上该露出的表情。
“不敢了,不敢了莫公子。”
钱老板吓得不停的滴汗,肥肥的脸上像是涂了层猪油一般,油光满面。
常瑜见莫乱几句话就搞定这件强抢民女的事件,拍手叫好之际,不忘好奇的看了一眼纤弱的莫乱,“你什么时候这么好管闲事了?”
“这不是好管闲事,而是我的职业病。”
莫乱将手里的茶盏递过去,小鸽子忙上前接住。
“职业病?你嘴里的新鲜词还真是不少;有的时候我真怀疑,你到底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常瑜呵呵直笑,也就是这么随口一说,却让莫乱波澜不惊的脸上露出一抹思乡之情。
“中国——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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