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灵?秦向晚一听,浑身猛地一哆嗦,敢情那女人是把她装在棺材里了!有没有搞错,这棺材可不是活人躺的!虽然她不如故人那般迷信,但不管怎么说,活人躺棺材,还是挺晦气的,再说她是死过一次的人了,对这种只有死人才用的东西更忌讳。
“去去去,本官爷职责在身,没时间听你们啰嗦,赶紧给我让开,否则全都关到大牢里去!”干巴巴的声音变得不耐烦起来。
“是是是,军爷辛苦了,这个是孝敬您的。”赔笑的声音也越发谦卑起来。
“这……什么意思?”收起了不耐烦,那位军官的口吻里夹杂着兴奋与谨慎。
“军爷您也是见过世面的,有些话,就不需要小人多说了。”这话听起来明显带着威胁。
秦向晚以为那军官定要发威,谁料对方的态度竟然变得莫名温和起来:“不是本官爷不通情达理,实在是上头管得严,我要是放你们过去,怕是要担责任的。”
“军爷放心,就算上头追问起来,也不会牵连到您的,毕竟……”后面的声音蓦然放轻,秦向晚听不到说了什么。
“好吧,看在那位大人的份上,就破例一次,记住,快去快回,莫要耽搁。”
“是是,小人省得。”
一阵轱辘转动的声响,棺材也随之晃动起来,根据晃动颠簸的程度,秦向晚猜想,自己大概已经离开了京城,来到了郊外。
以前想方设法想要离开京城,却因为身份的原因,不得如愿,现在误打误撞,愿望终于实现了,可此刻的她,却已经不想离开了。
苍鹰向往蓝天,憧憬自由,可她不是苍鹰,充其量也就是只小黄莺,没有足够强大的力量,飞不了多久就会疲惫不堪,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个温暖安稳的港湾来栖息。
她已经飞了那么久,终于找到一个可以依靠的地方,自然不想就这么离开。
因为看不见,只凭感觉,她根本不知道自己究竟被带去了哪里,只感觉车队七拐八绕,好似走了很远的路。
那个女人看起来似乎有点本事,连守城的军官都能贿赂,不知他们口中提到的那个大人,到底是谁。
就这么想着,车队忽然停了下来,一阵嘈杂的声响后,头顶的棺材盖被掀了开来,刺目的阳光迎面而来,她本能地瑟缩了一下。
就在她因强光刺目而闭眼的刹那,又一个黑布袋子兜头罩了下来。
知道反抗无用,索性也不挣扎,被人带领着一路向前。
这一次,虽然眼睛看不见,思维却是清晰的,走过的每一条路,绕过的每一个转角,她都记得清清楚楚。
终于停了下来,头上的黑布袋也被取下,因为还不适应,所以她没有立刻睁眼,而是等了一阵,才缓缓掀开眼皮。
此时印入眼帘的,是一片开满了白色花朵的山谷,仿若繁星布满天际,还有无数的绯色蝴蝶在花海中翩翩起舞。
蓝天碧水,花开荼蘼。
她上辈子家这辈子,都没有见过如此美景的景色,她由衷地在心里赞叹着。
只不过,景色再美,也不会让她忘了自己现下的处境,她可不是被邀请来欣赏美景的,她是被绑架来的。
暂且忽视眼前难得一见的绝美风景,她转头向将自己绑来的女人问:“这里很美,但我不认为,你会这么好心,特意为我选一处风景独秀的地方做葬身之地。”
“看到这里,你一点也不觉得熟悉吗?”女人没有回答她,而是问了个莫名其妙的问题。
越发觉得这女人像疯子,秦向晚眼神古怪地看向她:“我不喜欢你的这种说话方式,你把我掳到这里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明说行不行!”
女人看了她半晌,方才沉声道:“我是你母亲身边的侍女,我只在你出生的时候见过你一次,你不认得我也是应当的。”
母亲?侍女?怎么人人都喜欢挖过去的陈年旧事,她对这些一点也不感兴趣。
“既然以前不认识,以后也继续不认识下去好了。”
“你怎么可以说这样的话!”女人又激动起来:“你是小姐的血脉,是蝶谷的少主人,谁都可以说这样的话,唯独你不可以!”
秦向晚觉得头疼,她突然有种穿越到了武侠小说中的即视感,旧仆衷心为主,死心塌地要为主人报仇,顺道还要拉几个不相干之人与自己同仇敌忾的狗血剧情。
“我最讨厌父债子偿这种狗屁说法,我不认识你,你说的话我一个字都不想听。”
刚转身,后腰处就一酸,整个人瞬时动弹不得。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点穴神功?不是吧!还以为这都是杜撰出来的,没想到真有这种功法。
女人绕到她面前,脸色凝重得吓人:“小姐若是在天有灵,得知你如今的所作所为,必定会痛心不已!皇室与秦家都是我们的仇人,你认贼作父倒也罢了,念你年幼无知,不怪罪你,可你竟然与皇室结亲,与仇人的儿子同床共枕,你把小姐置于何地!”
来了来了,真是怕什么来什么,要不要这么狗血啊,这个身体的母亲与皇室有何恩怨,压根与自己半点关系都没有!
要不要告诉女人,自己其实是个冒牌货?
算了,看她现在这样子,要是真告诉她实情,搞不好会被她直接灭口。
“那你想让我如何?”
“杀了楚越漓,离开六皇子府!”女人回答得意简言赅,倒是干脆。
秦向晚已经放弃了动之以理的想法,这世上有两种人是没办法讲道理的,一种是疯子,一种是信徒。
疯子不用说,精神都已经错乱了哪里还能听得进道理,至于信徒,不论是信奉什么的,只要那个信仰在,就是要他们付出生命,他们也不会眨一眨眼睛。
看来眼前的女人,正是这个身体母亲的忠实信徒,秦向晚一瞬间想了许多种方法,没有一种可用,面对这种人,只能顺着她的意来,至于以后的事,走一步看一步吧。
“不能杀他,他一死,必定会惊动皇帝,我还没活够,不想去坐牢。”
“你放心,蝶谷的势力,足以与皇室抗衡。”
女人态度强硬,秦向晚只能更强硬:“你说什么就是什么,那要我何用?再说,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在利用我,不管怎么说,楚越漓是我的丈夫,是这个世上,我唯一的亲人,谋杀亲夫这种事,我不干!”
“你……”女人又想发作,却突然放软了语气:“罢了,前尘旧事,你一概不知,这样的要求于你而言,确实为难了些。”
秦向晚心中一喜,这女人难道想通了,不打算重复老一套的复仇模式?
谁料,女人接下来的话,如一盆冰水,把她浇了个透心凉:“要重振蝶谷,为主上报仇,免不了要深入敌营,虽然危险了些,但你是小姐的血脉,理应身先士卒,不过你放心,有我在,定不会让你身陷险境。”
啊?她什么时候说要跟她一起共谋复仇大计了?
“小姐是怎么死的?”女人突然转换话题。
“好像是病死的。”其实她也不是很清楚,只是从旁人口中得知,这个身体的母亲,在她年幼的时候就去世了,至于死因,她并不了解。
“哼,病死……”女人眯起眼,咬牙切齿中带着深切的悲哀与嘲讽。“小姐明明就是被害死的!她体内的毒,是皇帝亲手下的!”
什么?不可否认,听到女人这句话时,她心头猛地惊了一下。
“我娘不是秦太师的姨娘吗?跟皇帝有什么关系?”
“秦太师?呸!他也配!”女人恶狠狠地咒骂,好似连提起秦太师都觉得恶心:“小姐遇人不淑,竟然相信那狗皇帝是个重情重义之人,想当初,若是没有小姐的襄助,他现在别说是君临天下了,怕是连尸骨都早已腐烂!小姐倾力相助,可他呢?暗中害死主上不说,还妄想霸占小姐,可蝶谷哪里能任他摆布,就算主上已经不在,小姐也不会委身于这等禽兽,可我们都低估了这狗皇帝的无耻,为了得到小姐,遏制蝶谷,他布下一连串阴谋,将小姐困在宫中,原本小姐有机会可以离开,但秦珅那个忘恩负义的狗东西,竟然将小姐出卖,在狗皇帝爪牙的血洗之下,族人死伤无数,小姐也武功尽废,为了让狗皇帝断绝念想,小姐不惜自毁容貌,讽刺的是,狗皇帝之前花言巧语,山盟海誓,待小姐容貌尽毁,他立刻弃如敝屣,秦珅那畜生这时候来装好人,实际上还不是趁人之危,小姐为了腹中孩子,只得忍辱负重,做了秦珅的七姨娘……”说到这里,她猛地看向秦向晚:“狗皇帝可知道你的真实身份?”
秦向晚回忆了一下:“大概不知道吧。”要是知道,肯定不会让自己嫁给楚越漓,一个心腹大患再加一个心腹大患,有他头疼的。
“纸包不住火,要是秦珅哪一日告诉了皇帝……”女人光泽陡然锐利起来,这饱含杀意的一眼,秦向晚自然知道她在想什么。
“你最好不要去招惹秦太师,以你的能力,还不能把他怎么样。”
“你在护着他?”
秦向晚哭笑不得:“护着他?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在护着他!我只是比你清楚现下的情势,如今我已出嫁,夫君乃是大名鼎鼎的转世妖星,秦太师这个时候告诉皇帝我的真实身份,他这一得罪,得罪的可是两个人。”
女人想了想,觉得她所说不无道理:“秦珅的贱命就先留着,待杀了狗皇帝,再一并清算。”说着,她忽然将锐利的眼神投向秦向晚,比之刚才,又多了几分探究:“你对那六皇子,可有爱慕之心?”
若不是知道这女人是个一心只想报仇的狂人,秦向晚怕是要把她和前世那些喜好打探人隐私的八婆联系起来了,“对不起,有关这方面的问题,我无可奉告。”
女人眼神又犀利了几分,探究变成了斥责,“警告你,莫要对皇家之人心生恋慕,姓楚的没一个好人,都是一群自私伪善的混蛋!”
哎喂,你话这么说可难听了,她的外祖母就姓楚,那个和蔼亲切的老人,可与自私伪善搭不上半点干系。
懒得反驳了,一个与疯子没区别的人,何必在她身上浪费精力。
“你要说的都说完了?那我该回家了。”言下之意,赶紧送我回京。
“你总有一天会明白的,我们蝶谷之人的命运……”女人解了她的穴,神色落寞地说了句。
“以为你只信仰我母亲,没想到你还信佛。”她抬头看天:“命运是什么呢?说白了,就是自己选择的路,与其信佛,不如信自己。”
女人探手入怀,取出一枚血色戒指递向她,“这个你拿好,从现在开始,你就是蝶谷的主人,这里因你复苏,也只能因你崛起。”
戒指很漂亮,戒面上镶着一颗如血珠般艳丽的宝石,宝石中是一只虽小却形态绝美的绯色蝴蝶。
秦向晚看着戒指,坚决地摇了摇头:“我讨厌责任,尤其是你刚才说的话。”
女人对着她的背影道:“你不愿意接受你的责任?”
她头也不回:“这不是我的责任,是你的。”
后面女人又说了什么,她便不知道了。她就是有这个能力,不想听到的话,左耳进右耳出,风过不留痕。
回到京城后,已经是第二日傍晚了,这时她才知道,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宵小之辈,全城戒严的目的,正是为了找她。
她踏进城门的时候,正巧遇见几乎把整个京城翻了个底朝天的楚越漓,看到她的一刹,男子乌沉沉的眼中,即刻有光彩爆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