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狼国崇尚于自由,无论是动物或是人,皆是随性所至,或许是林孟秋多年被孟修容所掌控,以至于对那份自由尤为向往,他时而就拜读关于漠狼国的文献。
当日,也是薛祺提及那件衣衫不妥,而他又了解漠狼国的风土人情,多年来与一些漠狼国的朋友有所往来,才能灵机一动顺水推舟毁了那桩婚事。那衣衫确是被下了巫术,呼蚩赫此人极尽小气,看上的不论什么手段都要手到擒来,偏偏当时三姨父在漠狼国比他更横,得不到,索性就毁掉,又想着毁了便宜了三姨父,故而在那件衣衫上,施下巫术。
衣衫上有种迷香粉,薛祺说是用了十几种特殊的药材制成,侵泡于衣衫上,穿上身的人会产生幻觉,至于是何种幻觉那就要看起初侵泡药材的人药方的配制和剂量了。
不过,薛祺的药丸倒是可以压制这种幻觉,所以林孟秋不至于被幻觉困扰,他服下薛祺的药丸之后,是不会被外界所困扰的,可端端林孟秋对上商倏璃的时候,总会觉得下一刻就会被他识破。
“恣意纵情总是人生乐事,可安达可知茯苓王轩辕绝曾留下一句遗言,孤每思及便觉意味深长。”茯苓王轩辕绝乃是漠狼国开国皇帝,当年只是一个部落统领,却统一了整个北部,十六个部落并为漠狼国,不及大熠地广物博,却是民风彪悍,外族难以入侵。
“茯苓王此生说过很多话,倒不知安达说的是哪一句?”
商倏璃坐得离着他更近了,林孟秋也不好躲开,直起身子望向面前的人。
只见他神色严谨,“他临死时曾对儿子说过一句话,看似放之实为更拘,这是他多年治国的体会,孤译过便是为君者顺应环境,可莫让环境左右你,所以孤以为眼前的大抵都要值得商榷。”商倏璃的扇子移到他的心口,“而这心中所看到的方才是真的。”
林孟秋,孤打赌你这疯魔便是装出来的。因着孤方才接近你的时候,你的脉搏有所异动,若是此刻你坦荡自若,便不会觉得拘谨。
“哈哈,安达好气魄。”故而,对于商倏璃来说,其实林孟秋什么样不重要,重要的却是商倏璃心里所想的是什么样。显然这步棋是林孟秋落错了,还不如不要在商倏璃面前自作聪明好一些,如今的状况,只能按着套路走下去了。
商倏璃同爹爹说的是带着他前往钦天监,但马车的方向确是往郊外而去,可林孟秋随着他出来,本就是为了试试这乌孙天马,乌孙天马性烈,认下一主人之后,鲜少再会让他人骑行。
不多会儿,在城外不远处的空地上停下,己未在外候着,“殿下,这地儿可宽敞?”
商倏璃用扇子挑开轿帘,看看,“不错,就这吧。”
而后看着林孟秋,“安达,下去看看这片草地可适合你驯马。”
林孟秋跳下马车,商倏璃的马车,比他平日里乘的要高很多,一个不稳,身子往前倾,倒是没有摔下去,商倏璃的折扇掠过,借了力之后,林孟秋便站稳了。
己未将马车上的家伙都卸下,而后将那匹乌孙天马披上驾乘时用的上等马鞍。
“安达,试马吧。”己未一脸喜色,似要看看这以文绝天下的浮然公子要如何驯服这乌孙天马,可知驾车者乃是同此马相伴数日,才能让驾乘此马,可没了马车两边的束缚,这同起初带回来时候的野马一样难驯。
林孟秋正要跳上那乌孙天马,却被商倏璃阻了。
“既然我与安达如此投缘,自然要用最高的礼遇为你试马。”嘴角噙着淡淡笑容,“己未,你可知在漠狼国有一种风俗,若意气相投的安达,要用自己的良驹越过对方,以此显示同苦之情。”
林孟秋手心里已然出了冷汗,商倏璃才体积最高礼遇,他自然而然就想起曾看到过这种方法,一人驾所乘的马匹,从另一人头顶越过。
“殿下,使不得,您这金贵身子,若是有个好歹。”己未说的也正是林孟秋想的。
“林公子现在可不是什么林公子,他可是漠狼国的好汉哪,你忘了吗?”他的视线看向林孟秋,“想来这小小的乌孙天马,可难不倒漠狼好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