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就是来的时候都是正正常常的人,走的时候都变成被蜘蛛蛰了的变异人。
沈初泽和程辉琅都是开车来的。
“旺仔!走咯,哥哥带你去兜兜风,让你看看去掉篷的跑车是多么拉风。”程辉琅开了车子,拉住汪旺塞到车子里。关上车门,绕到另一边,和沈初泽一点头,对希杨道:“杨杨,有空找我玩。先走了,拜。”
“走吧走吧,估计到时候我找你的时候,陪着你的汪旺都来不及,哪有空理我。”希杨笑道,她总是有意无意把程辉琅和汪旺送做堆,也许真的是女人的第六感。
程辉琅笑笑,没有反驳,钻进车子,立刻就让车子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刷的飞了出去。
希杨挑眉对沈初泽笑笑,自动自发地坐进了车子。
沈初泽如墨般的眼眸微微眯起,然后一抹光亮闪过,仿佛做了什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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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稳的开着车,车子里是希杨喜欢的《初恋的地方》这首歌能让她回味当初第一次见到沈初泽的场景。
那一年她十九岁,刚刚高考完被她爸爸将程辉琅一起送到了哈佛。异国求学路很遥远,很孤独,但幸好有程辉琅。也正是因为他,让她认识了沈初泽。
已是圣诞前夕,程辉琅约了沈初泽吃饭,带上了希杨。
那条小小的哈佛路上积满了雪,被扫到了马路两边,沈初泽就站在街口拐角处那一片积满了雪的草坪里。
希杨和程辉琅一起过去,因为是美国的新年,同在异乡的炎黄子孙就觉得异常亲近。
希杨第一眼见到沈初泽就被他眼中那两抹幽深所吸引,她见过帅气的男子多的去了,身边的程辉琅就是一个极品,但在见到沈初泽的时候还是被惊艳到了。
他笑起来时浅浅的酒窝,微勾的唇角,稍稍眯起的眼,皆让人心动。
结果那餐饭希杨根本没有吃什么,只顾着看沈初泽了。
那日回去后就让程辉琅交代了沈初泽的所有消息。之后就能在看到沈初泽的地方就能找到希杨的影子。
随着和沈初泽的交情渐深,希杨就越是被他吸引。他学习时专注而认真的样子,让她为之倾倒。
她一追追了他三年。
那一天正是下着雷阵雨,她为了多见他一面,冒着雨去找他还书,但找不到人。她找遍了所有他能去的地方都找不到。
打手机永远都是关机,而程辉琅又回国办事去了,在这样一个雨天她近乎崩溃!
最后她突然间想起,沈初泽曾经说过的他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去附近Western-Avenue--Bridge,站在这座不大的桥上,背对着川流不息的车子,看着缓缓流向远方的河水,让他感觉和“她”还是距离很近的。
于是希杨顾不上撑伞跑去找沈初泽,果然看到那一袭身影就站在桥上。
向来优雅的素洁的沈初泽,今日被雨淋得透湿,墨一般的发贴着苍白的脸颊,水珠滴流成了水线。
希杨顾不上车流,奔到沈初泽跟前,扑到他怀里一把抱住了他。
接着沈初泽好像就很自然地成了她的男友,这恋爱,一谈就是三年。但是这三年中沈初泽最多就是吻吻她的额,牵牵手,偶尔在必要的时候才会搂她。
车子停了,希杨回过神来。
这是她家小区外。
沈初泽摇下车窗,破天荒地掏出一支烟点燃。三年来,希杨见过他吸烟的次数十个手指都数的过来,每次都是他心情恶劣到了极点。
希杨没有说话。火星在他修长的指间明灭,袅袅的青烟弥漫在车厢中,让她对他看不十分清楚。其实她从来都没有看清过他。
沈初泽有些烦乱地将烟按灭,然后定定地看着希杨,漆黑的夜里,他的眼中有水气反射的光亮,好一会儿,才开口:“杨杨,对不起。”沙哑的声音,让希杨有些莫名的心痛,“你知道的,在哈佛,我和你说过,我心里有一个人……”
“别说了,我知道,是不是——她。”希杨阻止了沈初泽继续说下去,强迫自己平静,待到她说话,才发现原来她的声音中居然带着颤抖。
沈初泽敛下眉:“是的,是她,我从来没有忘记她。三年前答应你,是因为……”
“别说了行不行!不要这么残忍!”希杨的声音忍不住提高,有着哽咽的颤音,“其实我一直都知道,我以为你不会再见她的。”
静默在车厢中弥漫,希杨平复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我们分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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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辉琅带着汪旺去海边兜了圈风,把汪旺给乐的,把刚刚饭桌上所有的不开心都暂时抛到了脑后。
“灰太狼!你这车子真不错!”在回去的路上,汪旺随性地把手搭在外面,敲了敲车子的外壳。
“废话,我的车子能差吗?”程辉琅得意兮兮地炫着,“给你瞧瞧把车子当飞车开的感觉。那个风呼啸着从耳边飞过的感觉,真不是一般的爽!”
程辉琅说着便加速了。
“别,别加速了!”汪旺连忙阻止,“您老人家不要命,我还要呢!这可不是开玩笑的,这玩意不出事是爽,出了事可就爽死了!”
“行行行,你最大!”程辉琅减慢速度,随手放了张碟,缓缓地音乐流泻出来。汪旺不得不说这辆骚包车子的音响效果真的不错。
开了一段路,程辉琅状似无意的问道:“旺仔,你和沈初泽究竟是什么关系?是不是有段故事,说来听听。怎么着我也算是你半个男朋友吧。”
“好好开车!这不是你这只灰太狼可以管的!”汪旺一掌拍开程辉琅凑过来的脑袋。
但思绪不由自主地飘到了那段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