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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发现尸首

书名:金元宝的古代生活 作者:宝贝正扬子 本章字数:1018字 更新时间:2020-02-08 23:21
    回到逍遥王府,金元宝靠着墙壁盘腿倚在栖凤阁的雕花大床上,她心里一直在自责,回忆起自己说过的那些无情无义的话,现在都一语成谶,全部变成了诅咒上官明轩的谶语,最后一次他进来告别,他闪着亮晶晶的眼睛,扬眉笑着说:“咦!关心我哦!舍不得我走啊!”自己撅着嘴巴骂道:“我呸!你这猪头早走早好,早死早托生,我巴不得你永远消失呢!”是啊!自己好过分,怎么可以对一个即将远行的人说这种不吉利的话!就在昨天,自己还怪他言而无信,还诅咒他死在外面永远都不要回来。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自己这么坏,现在真的把他给诅咒死了,不是吗?自己怎么这么蠢,明明心里是喜欢他的,偏偏死鸭子嘴硬,偏偏说这么歹毒的话,现在应该怎么办?此时此刻,她心里又乱又悔又恨又烦又难受又无助,却也终于明白了一个事实,自己非常非常的爱他,直到真的失去了,才发现自己有多么的爱他,她喃喃自语:“上官明轩,你不要死好不好,如果你没有死,我要亲口告诉你,你不是猪头,我爱你,你离开的这段时间我很想你,非常想你,你是个很迷人很优秀的男孩子。是啊!我长的不好看,你并不爱我,你可能会嘲笑我,戏弄我,说我是癞蛤蟆,随便你怎么说,我是一定要告诉你,可是再也没有这个机会了!”想到这,她心里一片惨然,她再也忍受不住,双手抱头,把脸整个的埋在膝盖上,眼角落下一滴又一滴的泪珠,打湿了双手,打湿了衣裙。
    无言缓缓走了进来,他端着一碗热气沸腾香气扑鼻的阳春面,叹气,劝说道:“好歹吃一点吧?”
    金元宝的头摇的跟拨浪鼓一样,:“不要吃,不要吃,我没有机会说了,我再也没有机会说了!555555555!”她突然的放声大哭起来,好象一下子就崩溃了,哭的是肝肠寸断,上气不接下气。
    无言把面放在桌上,把她的头轻轻抱住,看着她这么痛苦,他的心也在滴血,鼻子酸酸的,这一段时间,他看到了她的能干,她的本领,她的狡猾,她的善良,也看到了她的自尊,她的自卑,她的坚强,她的脆弱,还有她的痴情,尽管他觉得那个男人还配不上她,无言轻声安慰着:“不会,不会,也许他没有死呀,他那个人面相看上去不象是个短命鬼呀!”
    虽然是一句安慰的话,却在金元宝的心里投下了一个大炸弹,是呀!身中巨毒,坠落山崖,武侠小说里的主人公十个里面有十个都不会死,会不会上官明轩也不会死,她抹了一把脸上的泪水,兴奋起来:“无言,你说的太对了,我怎么没有想到呢!既然没有亲眼看到,连尸首都没有,就证明他没有死,我们找他去,走,我们出去!”
    无言说:“好,先把面吃了,否则,哪有力气。”
    金元宝和无言来到了城西贫民区。今日的城西已经大变样,金元宝的金绣纺和金麦基赚到的钱都花在了这里,她给城西的贫民百姓修桥铺路,做了许多的好事,在城西开了一间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慈善医馆,有时候还拖着逍遥王府的太医来贫民区免费义诊。丐帮的聚会点观音庙也修缮一新,还在观音庙的旁边盖了一座丐帮精武会馆作为新联络地点,也供丐帮弟子习武健身用,现在丐帮的弟子除了乞讨,大部分在练武,小部分在各种场所打工,都兼职情报员,有潜质的小乞丐还送去学堂念书,不过,就算他们再有出息,做成武状元或宰相,他们也都是丐帮的弟子,这是一笔多么庞大的人力资源啊!
    在城西,金元宝获得了百姓们的爱戴和拥护,人们送了她一个外号“转世小观音”,都传说她是城西观音庙里供奉着的观音菩萨转世投胎,下凡来救苦救难滴!
    金元宝并不是守财奴,她深谙能赚就要会花的金钱理念,痛恨鄙视葛朗台,她把赚到的银子都用来收买人心,招兵买马,有部电影里不是说,最缺的是人才。一个人要想成功,需要天时地利人和,而人和是最重要的因素,三国演义里面,刘备凭什么和曹操孙权三足鼎立,并肩称王呀?凭的就是人和。
    古代人最大的长处就是个性淳朴呀,愚忠呀,你给他们个甜枣吃,他们恨不能拿命来还你的人情,无论是丐帮,还是店子里的伙计,还是城西的百姓,现在都从心底里仰慕,敬佩,感激金元宝,连她那个人见人厌的赌鬼老爹金前进都因为人们的爱屋及乌而备受爱戴,金元宝前一段时间索性给他开了一家赌场,赌场的名字叫金钱来澳门大赌场,金前进曾纳闷的问为什么在金钱来后面加个澳门,什么意思呀?在赌场里不止玩色子,金元宝还发明了麻将,扑克牌,赌场获利不少,又是金前进喜欢的职业,他脸上天天乐开了花,也算是物尽其用人尽其材。
    丐帮精武会馆并不大,后院是整整齐齐的二排小精舍,这就是丐帮弟子的宿舍,虽然说住的拥挤些,但比起以前的风餐雨露,不知道要好多少倍,前院是练功的场所。金元宝和无言敲了敲黑漆大门,里面有人传出开门暗号:“天龙盖地虎,来者烧几拄香?”金元宝就答话道:“宝塔镇河妖,我是香头!”原来金元宝特羡慕黑社会,特羡慕天地会,就整出了一套神秘兮兮的接头暗号。
    香头的意思就是代表帮主,大门哗的打开了,石头奔出来,看见金元宝,嘴里满是惊喜的说:“参见帮主!”石头的变化很大,他很有能力,是会馆的管事,短短的时日,他已经由一个脏兮兮的小乞丐长成一个高高大大的大男孩,脸上透着朝气和力量。他一吹哨子,嘴里吆喝:“快来参见帮主!”现在是乞丐上街乞讨的时间,会馆的人并不多,呼啦啦过来几十号人,石头领着他们当头就朝金元宝跪拜了下来,呼啦啦齐声呼喊:“参见帮主!愿帮主洪福齐天,寿与天齐!”
    金元宝愣了一下,慌忙把石头托起,说道:“快起来,快起来,你们这是干什么,我说过人和人都是平等的,我做这个帮主就是起个带头的作用,你们怎么这样呀?”
    石头嘿嘿憨笑,挠挠头皮,说:“是我安排的,我们觉得这样是对帮主的尊敬。”
    金元宝心里想,这词怎么跟鹿鼎记里神龙教的词一样,乖乖龙地动!她心急火燎的不再多说话,只是吩咐石头召集人手去青木崖寻找上官明轩。他们找了几十辆大车,去了大约五百人,快马加鞭行程两天赶到了青木崖。
    绵延百里的山脉,金元宝的心在登上青木崖以后就已经快要停止跳动了,她双手变的冰凉,残存的一点希望几乎要破灭,从这跌下去,他还能活吗???山路宽不过一米,这么高的悬崖,这么险的山峰,上官明轩坠落的山崖相当的陡峭,而且深不见底,让人心惊目眩,不敢俯视。
    官兵来的早,刚刚下去,因为搓绳索就搓了差不多两天,已经有一大队官兵弄好绳索,下到悬崖下面去寻找了,杨俊也陪着金元宝过来,他和负责搜寻的官兵首领交谈,丐帮的人也下去了不少,有一些很小胆的居然不敢下去,杨俊握着绳索战战兢兢的出了一身冷汗,金元宝劝说他在上面等,无言揽着她握住绳索慢慢滑下去,杨俊害怕了半天,还是咬咬牙,握住绳索滑下去,过了漫长的一个世纪,滑到了崖底,衣衫被汗浸透,他一屁股坐在地上,喘着大气,面色苍白,丐帮的几个弟子偷偷笑话他,是呀,这么胆小的他,哪里还有一点风流翩翩大才子的模样!
    悬崖下面是一块谷地,有一条流水湍急的小河,四面是直达云霄的峭壁,抬头四下望去,云雾封谷,难见天日,谷底并没有找到上官明轩,官兵和丐帮的人群都沿着河流两岸往前寻找,无言一直陪着金元宝,两个人走的累了,坐在河边的石块上喘口气,金元宝怔怔的盯着水流很急的河面,张开口大声呼喊着:“上官明轩,上官明轩,上官明轩、、、、、、!”
    前面搜寻的队伍突然出现了一阵喧哗和混乱,有人高喊:“找到了,找到了!”在河流的一处旋涡险滩中有一块突兀的大石块,石块下面悬挂着一具尸体,官兵们把尸首捞了上来,金元宝已经快要站不住了,她的双手双脚哆嗦的厉害,她根本不敢上前去看。
    官兵的首领和杨俊过去查看,首领痛哭起来,:“小王爷,您死的好惨!”杨俊过来,眼圈发红,声音沙哑的说:“是逍遥王,穿的正是遇袭那天的衣服!河流太急,应该是从那边漂流过来的,撞在大石块上被石块的棱角勾挂住,尸身在河水里浸泡的已经面目全非,惨不忍睹!”
    听了这话,金元宝几欲昏厥过去,她一步步朝那边的那具尸首走过去,每走一步,脚步仿佛灌上铅一样的沉重,终于走近那尸首,有官病过来拦住她,嘴里嚷嚷:“不得冒犯王爷尸首!”
    金元宝说道:“不是他,肯定不是他!”她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一下子把阻拦她的官兵推倒,径直扑了过去,正如杨俊所说,尸身乱纷纷的,泡的不像样子,看身形确实是上官明轩,金元宝泪如雨下,蓦然,她看见尸身的腰间鼓鼓囊囊,摸过去,是一个精致的包裹,里面赫然是一把弹簧匕首,一件暗器血珠子,是申杀的三件宝贝中的两件,金元宝颤抖的抓起它们,脑海中闪过两个人离别时的情景:她说:“我想了想,这三件东西先借给你用一个月,回来后记得还我!”他笑着调侃道:“你这人刀子嘴豆腐心,心肠还好了,是怕我路上有危险吗?我有武功防身又有官兵保护,再说,我是去赈灾,也不是上战场,用不着这些东西,申杀送你的,你不会武功就好生留着防身吧!”她面色不善,不耐烦的说:“我在你们王府住着安全的很,再说,我又没说送给你,只是借你用一下,你一个大男人罗嗦什么呀?”
    想不到,这居然就是两个人的诀别!金元宝看见这两件东西,心里确定了这尸身的身份,她痛不欲生,觉得自己心脏和呼吸都已经停止了,一阵天旋地转,她呆若木鸡!+++++++++++++++++++++++++++++++++++++++++++++++++++++++++++++++++++++++++++++++++++++++表要打我,表要扁我,谁叫大家都不喜欢上官滴!既然不喜欢,那么就宁为玉碎吧!本书由潇湘小说原创网首发,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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