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得不承认,这是事实。
无论是社会环境,还是生理上,女性都占着绝对的优势。
就算能将他弄进监狱呆几天,可自己的名声也是坏了,哪怕这里是警局,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之前还有新闻报道说警察无意间跟家人提起一个女孩子被糟蹋的案子,结果不知怎么就传出去了,女孩子最后受不了舆论压力自杀了。
虽然自己不是那么脆弱的人,可到底影响不好,尤其父亲还是市长,更何况······
想到那个大老远跑来看自己的男朋友,辛玥晨心里一柔。
她不想因为这件事,让两人心里不痛快。
原本没有什么的,估计被舆论一闹腾,也就不知道会成什么样子了。
“你说要告他强抢民女,性骚扰,可有证据?”女警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问题,打断了两人之间眼神的厮杀。
辛玥晨收回视线,竭力心平气和的摇摇头:“没有,我只是想告他非法携带枪支,至于其他的,是因为当时情况紧急,我怕他跑了,情急之下说出来的。”
女警皱眉,以为她是有什么顾忌,不敢说实话,遂耐心的开导:“你不要有什么心理压力,这里是警局,能为你做主的地方,利益受到了侵犯,就一定要说出来,说出来我们才能想办法帮你。”
“没有。”辛玥晨否认,“我没有什么好被威胁的。”
女警同志一脸不信。
她刚做了母亲,正是母性大发的年纪,又看到辛玥晨一身狼狈却不肯说实话,心中的正义感爆发,决定一步步紧逼:“那你嘴巴上怎么弄得?”
红肿的嘴唇,一看就是被亲的,用力之大都破皮了,看起来异常惨烈。
辛玥晨本身就窝着一团火,此时被女警逼着一点点细问,心头火气更大,瞟了一眼被逮到警局,依旧悠闲随意的人,她面无表情的道:“被蚊子叮的。”
“······”
会议室众警察无语。
这得多大的蚊子,才能咬成这样?
更何况,现在都深秋了!M市又是山多的盆地,气温更低,蚊子早就躲得没影了,撒谎也不个靠谱的!
女警哽了一下之后,不死心的继续问:“那脖子上呢?”
脖子上的咬痕那么明显,总不能说是吸血鬼咬的吧?
辛玥晨憋气,更没好心情了,索性由着性子信口胡诌:“疯狗咬的。”
“······”
大小姐,你是趴在地上让狗咬的么?
“那胳膊······”
“被猪拱的。”
“······”
这下,会议室的警察们彻底无语了,女警还想问,却被一位年纪稍长的姐姐拉住。
很明显,这位辛小姐出于什么顾忌不想说,他们问再多也是白问。人家不配合,还能怎么办?要是小市民,也许还能吓唬吓唬,开导开导,软硬兼施,可人家是千金大小姐,怕你这些?!
不过,众人总算见识到了传闻中C市之花的辛小姐张扬的一面,虽算不上不讲理,到也绝对不是个任人捏圆搓扁的主儿。有年轻点的小警察甚至还同情兼幸灾乐祸的看了一眼罪魁祸首。
坐在沙发上的罪魁祸首双手环胸,一向没有波动的幽深眼眸缓缓的眯了起来。
很好,三句话,将他从人变成了害虫再降成了猪狗不如,胆子倒不小。
众人面面相觑间,窝了一肚子火的辛玥晨突然站起身。
由于动作过猛,带的椅子擦着地面,发出一阵动响,在寂静的会议室中显得尤其刺耳,将众人的视线都吸引了过来。
辛玥晨自己可不管那些,她这一晚上废了一套化妆品,一部手机,一瓶香水,又被人啃了亲亲了啃,吓得魂飞魄散,这会儿到了官家的地盘儿,还要憋屈着不能告状,罪魁祸首还是这样一幅拽样子,她怎么可能还忍得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