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在门口多做逗留直接像酒吧内部走去,因为我知道我的“仇人。”此刻就在里面,哈多么好笑啊,这个男人为了躲开我竟然一直都未回过家,情侣屋的那边我派人去过几次,都是福伯无奈的摇着头说不知道少爷哪里去了,要不是阿军告诉我他今晚会出现在此地我还真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见到他,可是他为什么像躲“瘟神。”一样躲着我呢?看起来我还不像是“母夜叉。”那般凶悍可怕吧。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今天还是先摸摸底吧,毕竟对于这个的了解我都说从阿军那里知道的,背着阿军,我找了个借口把阿豪也支开了,我顺利的伪装好出现在酒吧门口,打扮成这样应该不会被认出来吧。
带着略微的不自信,我走到了进去,还别说这个“致命酒吧。”的生意还真是火的不行了,在灰暗的主色调下各色的灯光闪烁不停,而人头在此间窜动着,好不热闹。相比之下,我就好像一只深入大海的小鱼一样,虽然游走自如但是根本显示不出个人的魅力,吸引不到我想吸引的人的目光,没有在大厅的舞场里多做逗留,我走向吧台的一角坐了下来。
他不会不在这里吧,心里暗暗想着点了瓶啤酒,我的目光无聊的在场内游走着。
“小妹妹,自己喝不无聊吗?要不要过来跟我们一起做啊。”说话的是一个胖子年纪不大在20岁左右。
“噢?想请我喝酒?”我将女人的妩媚发挥到极致,笑盈盈的看着这个小胖子,一只手还时不时在脸上划过,之所以这么卖力的表演那是因为我已经看到主角了,顺着胖子手指的方向我看到了他,虽然灯光很暗,但是我确定那是他,跟我想象中的一样这个混蛋确实长得有几分阿军的样子,但是却比之更加多了几分成熟男人的魅力,那张完美的俊秀面庞下似乎隐藏着什么,虽然表情很淡然但是还是可以看出些许哀伤,因为那双原本应该阴澈的眼睛现在很暗淡无光,我确信他就是那个随意把我送人的男人——赵帅。
哈不管你在哀伤什么,一会我会让你更加哀伤的。
目光回到了胖子身上,我幽幽的说“怎么办呢?我妈妈告诉我不要和陌生人一起喝酒,但是我又很想去,这可怎么办?”
说着话时我用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眼前的小胖子“嘿嘿,聊起来现在大家不就熟了吗,况且是我们老大想请你过去坐坐,就当交个朋友好了。”
显然这个胖子出示很圆滑,头脑也很机灵,哈不玩玩你我就不叫纳兰小星,“waiter给这位先生来一杯usque-baugh—baul。”说着话,我将酒递到胖子面前。
“胖哥哥你这么神武,喝了这杯我们就是一家人了,我马上跟你过去。”然后我用一脸无害儿童的表情看着胖子有点痛苦的脸。
这种被誉为“对生命有害的酒。”早在1695年,旅行作家马丁·马丁品尝后,把这种酒形容为一滴就足以影响到“身体所有部位。”的饮品。“这种酒喝两勺就足够了。
任何人超过这一剂量饮用,不久就会停止呼吸,生命受到危及。”马丁在记载中那样写到写道。当然我现在手里的这杯不会那么纯的,又不是要杀人,而且酒吧不需要卖那种浓度的酒来砸自己的招牌,不过我估计就这杯也足以让他睡上一天了,可以看出胖子有些不敢喝,于是我又加了点猛药“胖哥哥,喝了它今晚我就是你的,快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