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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再也不曾见你流过眼泪

书名:我也曾见过白昼的光 作者:凉生一 本章字数:1018字 更新时间:2020-02-08 23:00
    西街文武路东坡38号,古朴的青石路,两排苍老的榕树,榕树下有很多小摊,卖的都是一些商场里看不到的小玩意儿。头发发白的张家老奶奶总是喜欢拿着一只竹凳子坐在榕树底下晒太阳。往斜坡上去,就是那幢38号公寓。红砖砌成的外墙,因为年代的悠久而有些黯然失色。我推开掉漆的绿色铁门,楼道还是那么的黑。这栋楼的走道灯常年闹罢工,那时候我们总是拉着手,他在前,我在后,小心翼翼地往上爬。楼道很黑,我们看不清楚彼此,掌心温度的融合将我们连成一体。
    那时候,那时候,那时候……
    我想你大概已经忘了那时候。你结婚了,你的丈夫待你很好,你有一个儿子,肚子里还有一个女儿。你的公公婆婆从来都不刁难你,你在他们的呵护下,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你从不提起过去,因为你已经把它忘记。
    你变了,或者该说,你已经长大了。你不再做那些无谓的梦,亦不再说起那个人。你如同这座城市里所有精明能干的女人一样,懂得善用你身边所有的资源,你充分享受着物质带给你的欢愉,你强迫自己接受这就是幸福。你每天都在笑,可是这笑容已经跟以前的你完全不一样。
    你已经不认识我了,而我,也该消失了。
    我叫薛书妍,你也是薛书妍。我们有一样的名字,一样的五官,一样的心脏,我们本该是同一个人,可现在我们却越走越远,越走越远,远到再也不可能交集。时间已经将我们分离成两个人,你依然活在现实中,而我,就要化为那缕缕轻烟,再也不要被想起。
    七里巷2幢1号,那是我曾经的家。爸爸,妈妈,还有哥哥。我们在那里曾经有过一段顶快乐的时光。你也在那里生活过,那时候,我就是你,你就是我,我们都是薛书妍,我们不分彼此。
    爸爸说,书中自有颜如玉,我的名字取了“颜”的谐音,而我还有一个哥哥,名字取自“玉”的谐音,叫薛书宇。
    七里巷里栽了许多七里香,每到夏天的晚上,凉风从叶子拂过,总能带来阵阵清香。那时候我总喜欢跟薛书宇坐在我们家的阳台上,一人啃着一根冰棍,闻着花香,天马行空地闲聊。
    我跟薛书宇的感情很好,他是我的异卵双胞胎哥哥,比我早来到这个世界瞎蹦达了几秒。我们还是一颗小小胚芽的时候,就腻在一起了。之后,我们一起挤在妈妈的子宫里呆了长达九个多月的时间,自此结下了深厚的同胞亲情。
    我们一起上的小区幼儿园,一起被划片分配到同一所小学,同一所初中。中考的时候,本来我们有更多的选择权的,结果我们俩考了差不多的分,最后还是报考了同一所重点高中。
    我想这些你都已经忘了吧?可我没忘。过去的一点一滴都溶进我的脑细胞里,除非它们都坏死,否则我不可能忘记。
    薛书宇上小学的时候,就开始牵着小女生的手,在爸爸妈妈的眼皮子底下光明正大地早恋了。爸爸妈妈对他的管教总是很松,甚至还会帮他出谋画策讨女孩子欢心。
    你还记不记得他第一次带回家的女生?两只大大的眼睛,梳着长长的麻花辫。爸爸还给她包了十块钱的红包,说是第一次到我们家,图个吉利保平安。
    薛书宇一直是个让人很头疼的家伙。他太多情。多情之人皆自扰。
    高三那年暑假,有天晚上薛书宇喝得醉醺醺地回来,白皙的脸鼻青眼肿的。
    我记得那天还刮着台风,外面风急雨骤。我跟妈妈一直在家里等着薛书宇,迟迟不见他回来。爸爸顶着风雨出去寻了一圈,在海洋公园附近的一家酒吧里逮到了酗酒闹事的薛书宇。
    爸爸将醉得不省人事的薛书宇扛回房间,一身深灰色的雨衣湿漉漉的,还滴着水。我看着爸爸狼狈的样子,心里漫过一丝心酸,可怜天下父母心,有时候我们真的太不孝了,我们总让爸爸妈妈操心,还嫌他们罗嗦,不耐烦。
    我长那么大,第一次体谅到爸爸妈妈的辛苦。妈妈到厨房熬了热姜汤,爸爸面无表情地指挥我帮忙把薛书宇抬到他那一米八乘两米的席梦思上。爸爸帮薛书宇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再到浴室取了热毛巾帮他擦脸。薛书宇躺在床上,迷迷糊糊地睡着,嘴里一直絮絮叨叨地呓语,我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听得不真切。
    爸爸阖上薛书宇的房门,招呼我跟妈妈坐到客厅的沙发上。那晚,我们老薛家开了个简短的家庭会议,经过三比零的民意表决,最终决定,让我跟薛书宇敞开心扉好好谈谈。
    我们家很民主,跟你现在的婆家差不多。不过我们住的房子没你婆家那么大,爸爸的车只能停在我们家楼下,没有自己的专用车库。司机是爸爸单位派给他的,是个退伍的军人,人很憨厚,我们都喜欢管他叫聪叔。
    聪叔很疼我们,每年学期初开学,他就带着我们到文具店买文具,还会偷偷给我们买棒棒冰吃。
    你的儿子没有吃过棒棒冰,那种廉价的零食早已被哈根达斯里的洋冰激凌取代。
    你应该没有想过,有一天你也会跟妈妈一样,瞧不起冰柜里一根一块钱不到的棒棒冰。小时候我们很爱吃,可妈妈每次都不让我们吃。她说那东西脏,吃多了会闹肚子。
    我们总缠着聪叔给我们买,爸爸妈妈不能满足我们的愿望,我们总希望能在聪叔那里实现。
    聪叔很疼爱我们。小时候,每当新学期的课本发下来,聪叔总会用旧挂历帮我们包好书皮,然后在白白净净的封面上,用黑色的钢笔写上我们的姓名和班级。
    你应该也不记得聪叔了。因为你生儿子那年,聪叔就搬离城市,回乡下老家去了。他的儿子给你丈夫当了几年的司机,后来因为一句玩笑话,你把他辞退了。如今你冠上夫姓,习惯别人称呼你为某某太太。你渐渐淡忘了薛书妍这个名字,连同与这个名字相关的过往,大概你也记不住几分了。
    想必你是忘记那个疼爱你的聪叔了,否则你不会不看他的佛面,惩戒他的僧徒,毅然决然将他的儿子扫地出门。
    哦。我好像岔题了。算了。不说聪叔了,他已经走了,杳无音信。还是再说说那天晚上之后的事吧。隔天一大早,我就起床敲开薛书宇的房门。
    薛书宇躺床上酣睡着,呼噜打得比前一天晚上的雷声还响。我走过去拉开窗帘,阳光直射进房间,亮得有些扎眼。雨后的天空,一片清明。
    薛书宇醒了,眼睛眯成一条线,我想,他大概一时还适应不了从外面照进来的光亮。那家伙那段时间的生活确实颓废,白天窝里睡,晚上喝得烂醉。薛书宇虎口抚额揉了揉太阳穴,哑着声问我:“你怎么进来了?”我盘腿面对着他坐好,朝他勾了勾手指,对他说道:“起来,我们好好谈一谈。”
    可能我严肃起来,确实有点喜剧效果吧,只见那厮噗哧一笑,懒懒地坐起身,伸手把我刚梳好的头发又给揉乱了,说:“你想要知道的,我统统都告诉你,不过,等我去洗个脸先。”
    两三分钟后,薛书宇飘了回来。抹了下脸,剃光了他的胡须,人显得精神多了。盘腿坐得我脚发麻,蹬了蹬腿,换了个姿势坐好,抬眼问他,“说吧。你到底怎么回事。”
    “肖洁劈腿了,跟我一特要好的哥们儿。”薛书宇说这话时,眼神里无限的落寞。
    其实是很常见的剧情,我当时听了有些麻木。这种校园爱情,乃至都市爱情高频率爆发的事例,其实在我听来,已经变得不痛不痒了。可能薛书宇是当事人,所以他比较痛苦吧。我闭着嘴,找不到宽慰他的话语。搜肠刮肚了老半天,只憋出了两个字:“节哀。”
    我不负责任地丢出这两个字,却把薛书宇逗乐了。他笑了,露出了一排整洁的牙齿。而我的心,也放轻松了。
    我们兄妹俩的感情一向很好,虽然偶尔吵吵架,打一打,闹一闹,但还不至于成为敌对的仇人。
    你现在还恨着薛书宇,你已经逐渐淡忘他是你哥哥这个事实,你只记得他问你借过一笔钱,做生意败光了。你提醒过他,他不是做生意的料,可是他不听。你不理解他的心情,而他也不喜欢你现在的样子。
    你们已经好久没联系了,薛书宇的妻子盲肠炎,在医院住了好些天,你只是在医院楼下买了篮水果上去探望,给她塞了一厘米厚的红包,不到十分钟你就赶着回家陪你的儿子完成手工课的作业。
    回到那天早上。那天,我跟薛书宇聊了很多,其实,基本都是他说我听,偶尔我插上一两句话。
    肖洁跟薛书宇一个班上的,长得漂亮,性情温和。于是,郎才女貌,凑成了双。只可惜,世间的才子不只我的傻哥哥薛书宇一个,佳人的芳心随着时间的推移,许给了别人。
    本来,分分合合,薛书宇倒也习以为常。可偏偏佳人看上的,竟是叶凌轩。叶凌轩是薛书宇的死党,好到穿同一条裤子的那种死党。当叶凌轩拥着肖洁的甜蜜画面映入薛书宇的眼帘时,薛书宇的尊严被硬生生地蹂躏了。
    那是我第一次听到叶凌轩这个名字,也是唯一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时,心里宛如一潭死水,沉静,未掀起一丝涟漪。我安静地听完薛书宇的叙述,告诉他:“地球依然在转动,而我们都还活着。”我的话,薛书宇听懂了,也听进去了。那之后,他再没干过什么出阁的事情,也没再以颓废的样子面对我和家人。
    说真的,我有点欣慰。我的傻哥哥经过这一劫,又变得成熟了些。我觉得挺好。其实挫折就是一块橡皮泥,看你怎么拿捏,塑造好的话,它也能是个精美的艺术品,值得你去珍惜它。
    你应该会笑话我的天真。我总是把生活设想得过分简单,你现在的生活也很简单,只是你的简单需要诸多复杂的心绪支撑才得以维持。
    你每天都会捧着童话书坐在你儿子的床前哄他入睡,你给他讲了许多安徒生童话,卖火柴的小姑娘,白雪公主,你总是一边讲着,一边取笑安徒生。你不再喜欢那些童话故事,一如你不再喜欢我。你知道,可是你不肯承认,我就是你,穿着白色雪纺连衣裙,光着脚丫在沙滩上自由奔跑的你,爱作梦,成天沉浸在幻想国度的你。
    你每天都会照镜子,可你是否真真认识镜子中的女人?她优美的颈项被华贵的金钻圈住,她的粉唇被艳丽的唇膏覆盖上世俗的颜色,她的眼角几天前忽然有了几条鱼尾纹,深深浅浅,像干涸的池塘里奄奄一息的游鱼,死气沉沉。
    她每天都喝燕窝,每个星期都上美容院,可是她依然无法抵住衰老的脚步。
    你可以张开眼睛,放大你那空洞无神的瞳孔,仔细瞧清楚镜子中这个陌生的女人。不要怀疑,她就是你。她的名字就叫薛书妍,可这个薛书妍已经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我要消失了,我想,你大概也不会觉得留恋。
    请你不要觉得厌烦,这是一个即将消失于这个世界的人最后的一点愿望。请让我把我的故事说完,除此之外,我别无他求。
    小时候爷爷曾经跟我们说过一个关于大雁的故事,他说大雁孵化后,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个人便认定是它的母亲。故事很好听,只可惜,我只记得开头,却忘了结局。我忘了,爷爷还说过,野雁长大后,就会离开它的母亲,翱翔天空。
    如果当初我能记住爷爷的故事,或许后来就不会有这么多伤心了。
    那一年的七月十三号不过是个普通的日子,既没有下雨,也没有出太阳。阴蒙蒙的天,闷得叫人喘不过气。气象台预报说,又有一个风球正预备前来我们的城市旅行。薛书宇穿着妈妈到新加坡出差给他买的花裤衩,站在我房间附带的阳台,看着楼底下静止不动的老树,说道:“我们去唱歌吧?”
    “现在?”
    “当然。不然还等过年啊?”
    我跟薛书宇趁着妈妈在房间午睡,偷偷溜出门。薛书宇在KTV大堂等排位,我斜挎着双肩包,在KTV附近闲晃一圈。我走进一条小巷子里,双脚踩过地上的落叶,传来“沙沙沙”悦耳的声音。我捡起一片落叶,指尖轻轻旋转它。
    你记得吗?巷子里有间老洋房,是一家装潢复古的咖啡馆。白色的栅栏,院子里种满了满天星,他们家的蓝山很香醇,我每次来都要喝两杯。你大概已经不记得了。前年市政建设,那条老巷要重新翻修,老洋房被拆了。还是你丈夫他们公司接下的工程,现在那里焕然一新,盖了好几座摩天大楼。
    以前,我常路过老洋房,每次都会进去看一眼。
    一楼北边的墙角有个木架子,里面放着很多老电影碟,老板娘亲手做了卡片,将那些碟片重新包装过。我喜欢在那儿淘碟,有时一坐就是一整个下午。
    我在空白的卡片上涂上同桌布一样的苏格兰格子,枣红色的,然后用亮银色的粗圆珠笔写上日期和心情,再用胶布牢牢地将卡片贴在碟片的封面上。
    那些卡片已经不见了。在你丈夫跟你求婚的那天晚上,你把它们统统塞进一个废弃的纸箱里,然后开着车将它们载到垃圾场,一把火把它们烧得精光。
    现在我要回到那一年的七月十三号,那是我跟叶凌轩第一次见面的日子。
    那一次的风球没有登陆我们的城市,中途绕道去了别的地方,可是那一天,我却遇见了比台风更可怕的东西,他的破坏力远远超过了可以将楼房摧毁的超强台风。
    我初识的叶凌轩,是个味道独特的男子。介于男生同男人之间,不若一般男生那般浅薄,又不比一些男人那般深沉。我只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善不懂如何抗拒他的魅力。
    我沉沦了。像只疯狂的大雁,扑腾着软弱无力的翅膀,第一眼便认定他就是我所要等待的那个人。
    你说,这算不算一见钟情?在遇到他之前,我只相信所谓的一见倾心只不过是文人墨客们规避现实的一种冥想,我从没有认可过它存在的可能性。然而就在与叶凌轩视线交错的那一秒,就那匆促的一瞥,我开始质疑存在于我意识当中十余年的这项认知是否有所偏颇。
    我迷失了。像阅读过的小说里的所有被情爱夺去智商的女主角一样,我的脑子冻僵了,无法思考,只能任由一颗心不断地往下坠,坠到我不知道的地方。叶凌轩的目光有种引力,牢牢地把我定住,我动弹不了,只能僵直着身子,正襟危坐。
    我知道,你一定会嗤笑我的愚蠢。你已经不懂一个少女乍见到爱人时所拥有的甜蜜情怀,你现在真的很像你的丈夫,他总是那么理性,而你也跟他一样,你完全学会了他那样的商人思维。
    还记得我在叶凌轩面前唱的第一首歌,那英的《不管有多苦》。薛书宇帮我的点歌,他喜欢听我唱这首歌,可能因为觉得我唱得好吧。
    薛书宇把麦克风递给我,我机械地接过,我的手微微颤抖,唇角还有些抽搐,我唱着:“不管与你的路有多苦,擦干眼泪告诉自己不准哭,我不在乎谁说这是个错误,只要你我坚持永不认输……”
    黑暗中,我不敢抬眼看叶凌轩,甚至斜着眼睛偷偷一瞥都不敢。我的眼睛死死地盯着电视屏幕,声音都是抖的。我感到他的目光一直在我的身上流连,很强烈地压迫感抑制住我的呼吸,我紧张得就像一只掉落在沙漠里的鱼,呼吸孱弱。灯光晦暗的KTV包间,叶凌轩黝黑的瞳眸像一湾清澈的潭,倒映着如月的壁灯,照亮了一个女孩毫无防备的心房。
    我不羡慕你,一点也不。你的Dior太阳镜并没能将你的生活变得同我一样色彩斑斓。你没去过夜市,没吃过路边的海鲜大排档,因为那里老是没有停车位,也没有干净的手工刺绣桌布。你可知你错过了什么?那一年七月十三号的晚上,我们做了好生疯狂的事。
    从KTV出来,薛书宇就大咧咧地搂上我的脖子,拐着我朝马路对面的大排档走去。“饿了吧?走,吃宵夜去。”
    跟在我们后头的老痞子袁博凉凉地调侃道:“喂,薛书宇,你有恋妹情结呢?”
    薛书宇不以为然地回头笑说:“干嘛?你嫉妒?让你妈也给你生个双胞胎小妹妹玩玩啊。”我乐呵呵地揽过薛书宇的腰,得意地窝在他的怀里朝袁博挑挑眉,谁让我跟薛书宇兄妹情深呢。
    我们在第三市场的一家大排档里头订了位,称了个象拔蚌,一半切片生吃,一半烫火锅吃。这是那家大排档的特色,许多人慕名而来,即使是深夜时分,往来的客人还是络绎不绝。年轻人的聚会,啤酒自然是少不了的。那天晚上我们究竟喝了多少酒,我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我们把啤酒瓶沿着大马路一路排下来,排成老长老长的一支啤酒亲卫队。我们坐在马路边吹风。你靠着我,我靠着你,喝得东倒西歪,但我们没有醉,开心的时候,总是不容易喝醉的。
    我们坐在路边,看着不再密集的车流。袁博突然莫名其妙地道:“你们看见了吗?薛书宇,你看见了吗?凌轩,你看见了吗?”
    “看见什么?”叶凌轩的声音温婉动听。
    “路。”
    “你喝醉啦?路不就在我们面前吗?”薛书宇果然是个不解风情的傻小子。袁博勾起唇角,苦笑,“是吗?路就在我们面前吗?为什么只有我看不见?”
    我抬头望向挂在天边的那轮明月,顿时觉得前途有些苍茫。大学,令人憧憬,又有些畏惧的名词。舍不得离开现在,却又无限向往着未来,矛盾的心情,交织着心酸。袁博的心情大概比我们当中任何一个人都来得复杂。他没能考上大学,原本能上重点线的资优生,缺考两门课,成绩显而易见,袁博连最差的大专都上不去。
    你大概瞧不起这种没学历的人。现在的你,做什么都讲究名牌。名牌皮包,名牌衣服,名牌大学。你的丈夫也有一张名牌大学的毕业证,但是它的功用只是用来包装他的虚荣,让他得以在他那金灿灿的名片上刻上一行醒目的自我介绍。
    袁博是个很极端的人。极端的好,极端的坏。我们从小学就认识了,他跟我们一个班,还是数学组长。我小时候懒,有时候赖着不写作业,袁博总是仿着我的笔记抄写一份,当然,他这么做也是有好处的。那就是下回考试的时候,我把我的语基题答案免费供他参考。他的学习成绩让老师引以为豪,而他的叛逆表现,却也时常让老师和家长们火冒三丈。他的档案上,得到的表彰与被记录下的大过总是旗鼓相当的。
    复读,或者出国留学,这俩儿看似比较符合常理的道路袁博一条也没有选。他决定带着他那尚未成熟的心智,徒手走向社会拼搏。
    我知道,袁博渴望长大。我们每一个人,都在渴望长大。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够变得强大,能够张开丰满的羽翼去保护那些我们所要守护的人。你大概不会了解我们的心情。当时的我们,都急欲摆脱青春年少所附属的无力感。而袁博,他的渴望比任何同龄人都来得强烈,这跟他特殊的成长背景有关。
    在路灯清冷地照射下,我看见袁博哀伤的侧脸。我粗鲁地揽上袁博落寞的肩头,“博哥,等你辉煌腾达了,小妹就靠你罩着了。以后我要是离家出走,准去投奔你。”袁博咧开嘴痞痞地笑笑,“好说。”
    薛书宇眼神颇为暧昧地瞅着我跟袁博俩人,摇晃着手里的啤酒,叱道:“真是女大不中留啊。翅膀还没长硬呢,就想着飞了。”我重重地锤了他一下,“胡说什么呢。”我偷偷瞄了眼一旁的叶凌轩,他似乎对薛书宇的玩笑无动于衷,我长舒了一口气,随即又狠狠地瞪了薛书宇一眼。
    叶凌轩抬头凝望着辽远的夜空,月光忧伤的线条勾勒出他侧脸的轮廓。他说:“我们去划船吧,找不到方向的时候,说不定船桨会将我们带到梦中的桃源。”
    叶凌轩的世界里总是漂浮着许多缤纷的泡沫,编织着一个又一个浪漫的梦。我看着他,吐出的话语却是指向袁博,“袁博,你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桃花源的存在吗?”我心中真正想问的人其实是叶凌轩,只可惜当时我跟他还不甚熟悉,我不敢喊他的姓名,不敢直接同他对话,深怕引来薛书宇等人的猜忌。
    袁博抱膝坐着,手里还握着酒瓶子,“相信吧,只是我们没有找到它而已。”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片桃花林吧,那是我们想去而到不了的地方。叶凌轩,他心中的桃源是什么呢?而你的,又是什么呢?
    “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渔人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袁博托着酒瓶子,喃喃念着。“以前恨死教我们语文的那老头子了,成天就知道抽查背诵,罚我们默写。现在倒好,再也不会有人跟在我们后头吵着闹着催我们背书,我们可以好好玩了,再也不会有人管我们了。”袁博猛灌了一口酒,勾动嘴角,一抹嘲讽自他的嘴边晕开来,有些落寞,“可是为什么一点都感觉不到开心呢?我们自由了啊,我他妈的在伤感些什么?”
    我心疼地拉拉他的衣袖,“袁博,你别这样。条条大路通罗马,上大学有什么了不起的?北大毕业不一定都能成功,成功的人也不见得个个都上过北大,我看好你的。你会成功的,就算没上大学,你也一定会成功的。”
    “就是。”薛书宇扬起头,语气显得非常不屑,“什么狗屁大学,咱还瞧不上呢。”薛书宇重重地拍拍袁博的肩膀,“嘿,打起精神来。现在是我们抛弃大学,又不是大学甩我们,不上就不上嘛,有什么大不了的。是真金子,走哪儿还不是照样发光发亮?我失恋这么多回,都能站得起来……”薛书宇拍着自己的胸脯,“瞧瞧。挺拔得跟黄山顶上的松树似的。你这么快就蔫了?我们都指着你这棵铁树能开花呢。”
    薛书宇自恋地朝我扬扬眉,我猜他大概是想向我炫耀——“怎么样,我哄人很有一套吧?”我有点欲哭无泪,被我的傻哥哥逗乐了,我说:“薛书宇,你那些烂情事又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好事,还有脸拿出来说。我都不好意思听了。”
    薛书宇眼睛定定地看着我,“怎样?为兄弟两肋插刀我容易嘛我?你哪来那么多意见?不知道要鼓鼓掌配合下我刚刚的那番演讲吗?”
    我跟薛书宇扭打成一团,是叶凌轩将我们拉开,“你们俩别闹了。我们去放烟花吧。”我跟薛书宇转过头,异口同声道:“现在?”袁博站起身,“好啊。我同意。”
    “你……你们……”他们很疯狂,是不是?我目瞪口呆地望着他们,不可思议地问道:“现在这时候上哪儿弄烟花?”
    叶凌轩向我投递来一个安抚的眼神,“跟我来,我有办法。”
    叶凌轩领着我们到一个小区里头,那里面的公寓都很破旧,应是有些历史了。叶凌轩带着我们到一个储藏间门口,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打开门,像挥着魔棒的巫师,神秘地微笑着,“看,这些都是我的收藏。”
    我探进屋,里头琳琅满目的小东西像磁一般吸住了我的眼球,不禁惊呼:“哇,这是阿里巴巴的宝库吗?”
    叶凌轩笑着说:“这是我爷爷的旧房子,我满十六岁的时候,爷爷把它过户给我,之后这个储藏间就成了我的秘密基地。”
    叶凌轩话里的“秘密”两个字止住了我想探究的欲念,我用右手的拇指猛地掐住自己的左手,好让自己清醒些,我清了清嗓子,“烟花在哪儿?”
    我们将烟花搬运到南江滨的青石岸上,整整齐齐地摆成一排,数着“1,2,3……”一起划开手里的火柴,燃放烟花。
    那晚的烟花好美,美得叫人心碎。我激动地望着漫天绽放的花火,耳畔隐约听见叶凌轩在轻吟纳兰性德的《海棠春》,“落红片片浑如雾,不教更觅桃源路。香径晚风寒,月在花飞处……”
    凄美的词,凄凉的意境,点点离愁漫过我的心头,我努力地笑着,眼角笑出泪来。
    你已经忘了怎么哭了,因为许多年前,你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恣意将眼泪流干以后,我就再也不曾见你流过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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